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人夫被妻子指控偷吃一名黃姓女子,還出示2段曖昧錄音證明。錄音內容雖然有「我們上次搞了1個鐘頭」、「只有你最久」等鹹濕對話及呻吟聲,但黃女堅稱那不是自己的聲音,王男也翻供附和,加上沒有其他客觀證據證明那就是黃女的聲音,因此,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判處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黃女被指控明知王男有家室,還在2014年10月於台南市的住處發生性關係。王妻在同年同月2日及6日打電話給丈夫,卻因為對方手機未關機恰巧錄下2段曖昧對話及呻吟聲,第一段錄音內容只有20秒的女子呻吟聲,後段部分因吵雜聽不清;第二段內容則是長達17分半的鹹濕對話,包含「我們上次搞了1個鐘頭」、「我跟人家做愛沒做這麼久,只有你最久最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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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被告通姦後曾對檢方自白,聲稱錄音內容的女子並非黃女,而是他與某間小吃店的坐檯小姐發生性關係,「我擔任司機駕駛貨車到嘉義,當時有跟搭便車的黃女聊天,內容提到『搞了1個鐘頭』只是開玩笑的話,並不是指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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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黃女也堅稱自己跟王男沒有任何曖昧關係,也否認錄音中的女子是自己。然而,雖然王男事後翻供附和黃女,但因為沒有其他客觀證據證明那就是黃女的聲音,台南地院法官日前裁定黃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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