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騎腳踏車行經文山區景美一帶時,隨機在路上搭訕女子,後來就找上王姓女子,先是要求對方幫忙「撥頭髮」,後來又把人騙進公寓,但因為過於奇怪嚇跑被害人而沒能進一步犯行,挨告後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罪,裁定李男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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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指控,李男要求他幫忙撥弄頭髮,又一時沒想太多跟著進公寓,但對方馬上把門關上,感覺有異因此奪門而出,報警逮狼。不過李男雖然坦承有要求王女幫他撥頭髮,但否認有其他不法行為。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雖貌似圖謀不軌,但並沒有真的犯行,也沒有其他證據,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將其裁定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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