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連姓男子因長期失業,不忍心年幼的女兒跟著自己餓肚子,在3月時鋌而走險到超商搶劫。在行搶之前,連男遞了一張紙條給店員,「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最後一共搶走2萬元現金及6000元遊戲儲值卡。警方循線逮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恐嚇取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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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歲的連男因失業又積欠債務,為了躲避債主連家都不敢回去,帶著唯一的女兒相依為命。因為不忍心看著女兒跟著自己餓肚子,於是在3月間某日凌晨,趁著四下無人時,帶著裝有開山刀的包包,走進台北市中山區的全家便利商店,將一張比A4還小的紙條交給店員。
連男在紙條上寫著:「小哥:我女兒很可憐需要錢過生活,所以麻煩你等我走再報警,我願意用我的自由來換女兒的生活費,我不想傷害你,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求你幫助我,這對你沒差,你一樣上你的班,所以把錢大鈔、小鈔都給我,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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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表示,店員擔心出事,便將收銀機內的現金2萬元及2張3000元的遊戲點數交給連男。接獲報案後,循線將連男逮捕偵訊。連男當下表示非常後悔,但因為小孩沒飯吃,才會出此下策。他還供稱,他從來沒做過這這種事,這是他的第一次。檢方調查連男後, 發現他沒有前科,實屬第一次犯案,也勸他為了小孩不要再犯錯,仍依恐嚇取財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