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高雄式左轉」撞汽車 倒地死亡夫怒告...駕駛不起訴!

闖紅燈猛撞直行車 騎士「空轉360度」頭撞地昏迷(圖/翻攝YouTube/G)

▲車禍示意圖,與新聞人物無關。(圖/翻攝YouTub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不少高雄機車族貪圖方便,自創「高雄式左轉」,還成了網上熱搜詞彙,卻容易與行人和轉彎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高雄一名蔡姓婦人騎車行經仁武區,意外與顏姓男子駕駛的汽車擦撞,她倒地後傷重不治,丈夫怒控過失致死;但檢方發現,蔡婦當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偷吃步用「高雄式左轉」,顏男無過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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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去(2016)年6月,顏姓男子駕駛汽車沿高雄市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二段和水管路三段路口時,蔡姓婦也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由東向西駛至該路口,並騎在顏男車輛右前方。當時,蔡婦未依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貿然騎至路口,結果與顏男座車相撞,她當場人、車倒地,送醫後因頭部重傷不治。

蔡婦的丈夫事後提告「過失致死」,檢察官調閱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蔡婦騎乘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行駛,顏男則駕車在環湖路外側快車道上與蔡婦同方向行駛,蔡婦機車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於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時,蔡婦直接左轉澄觀路往左偏行,才會與顏男車子發生車禍。

▲高雄市府近期不斷加強宣導正確的機車左轉觀念。(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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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蔡女若要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兩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搶道;顏男對蔡女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屬「猝不及防」,車禍發生應不能歸責於顏男。

檢方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查無肇事過失,因此獲不起訴處分。全案可再議。

▼曾有網友畫圖,紅線為「兩段式左轉」,綠線為「高雄式左轉」,一看秒懂!(圖/翻攝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