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女狂逼弱智男簽本票 不從就還恐嚇:把你賣掉當男妓! 

▲男生,哭泣,猥褻,性侵,撿屍,強暴,被害者,男男,同性戀,(圖/記者季相儒攝)

▲弱智男遭恐嚇取財。(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44歲羅姓女子利用曾姓智能障礙男子朋友少,假好意接近,後來就騙對方簽下10萬元本票,得手後還不滿足,又找來一群不良少年,暴力逼曾男再簽本票,但這次就沒有這麼順利,被害人父親選擇報警,挨告後要坐牢8個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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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羅女先是以幫忙繳費、付罰單為由,騙得10萬元本票後,就去找曾父取款,初次得手後,心中貪念便失去控制,又把曾男騙到桃園楊梅,並找來一票不良少年,強押曾男簽本票,恐嚇「若不簽,要叫台中偉哥把你賣掉當男妓」、「打斷你的手」,讓他害怕不已,才迫簽下4張共24萬9千500元的本票給她,並於事後要求曾男配合演戲,在打給父親的電話裡大喊大叫,但最後事情曝光,因此挨告。

法院審理時,羅女坦承犯行,並還給曾父5萬元和解,而法官雖認為她不思以正當手段賺錢、以恫嚇方式圖謀他人財物,造成被害人身心恐懼,侵害社會治安,應予以非難,但考量雙方已和解,有正當工作,家有2小孩,因此依2次詐欺取財罪各判3月、與少年共同恐嚇取財罪7月及恐嚇取財罪未遂4個月,應執行8月。緩刑3年,並捐公庫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