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謝姓工人開灑水車到瑞芳逢甲路段的田寮河,擅自抽取河水,再載回工地作為灑水、洗車等功用,路人發現後拍照檢舉,經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查證後,向基隆地檢署進行告發,但謝辯稱「不知道溪水無法抽取」。而檢方經過一年多調查後,認定事實明確,依竊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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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傳謝男到案偵訊時,他坦承有開車抽水,但並不知道不能抽取河水,不知道已經觸法,而他的老闆也承認有要求工人去找水運回工地。基隆地檢署強調,目前全世界都嚴重缺水,水資源是國家很珍貴的資源,需要有效管理,且此案抽取大量水,又供營利使用。
基隆地檢署日前依竊盜罪嫌提起公訴,謝男恐面臨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