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相關配套辦法即將於106年7月1日施行。當中最受人矚目的就是「醫殯分流」,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違者開罰30萬至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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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這個條例的原因在於,我國醫療院所長期以來附設有殮、殯、奠、祭設施且委外經營,但不時引發殯葬業者為了搶生意吃像難看,經常發生往生者家屬面對親人去世還要提防有殯葬業人士巧立名目收錢;實踐「醫殯分流」、根絕這樣的陋習,立法院2011年通過「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給予五年適應時間,將於今年七月起讓相關設施退出醫院。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當初修法通過後,已給了五年的準備期,地方政府也陸續增設冰櫃等相關設施,數量上應足夠。但北市殯葬處長黃雯婷表示若是依台灣民間習俗,挑許特定「好日子」出殯,易造成冰櫃、靈堂不足,唯有改變想法,日日都是好日,將使用冰櫃的人數分散,才是解決將來供不應求的正解。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曾提案要求設置簡易靈堂,他表示既然先前朝野協商決議,他予以尊重,他也是支持醫殯分流。但當初是基於都會區民眾的需求考量,僅設立簡單的「往生室」,提供家屬單純致意及助念,沒有涉及殯葬業者,也不是容許舉辦告別式,就是給住比較遠的喪者親友家屬,能有一個就近祭拜的小桌子而已,算是一種權宜之計。
但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憂心,醫院若也能兼辦殯葬,會讓醫院認真治病的程度降低,醫院就是醫院、殯葬就是殯葬,醫殯分流已是世界潮流,並透露「有醫院高階主管在運作,要讓此事翻案,捨不得這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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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此法律是2011年立法院所制定,內政部是照法律在執行,會就民眾需求繼續強化殯葬設施的整體量能,醫殯分流的方向很清楚,不會改變,且已經很多醫院開始將相關設施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