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廣東省汕尾、陸豐市兩級法院24日舉行一場公開宣判大會,對18名毒品罪犯進行集中公開審判,共有13人被判處死刑,而其中因走私、製毒、販毒、藏毒等罪名被判處死刑的人,也在宣判大會結束以後,馬上被押往刑場立即處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新華社》報導,陸豐是廣東汕尾下轄縣級市,因製造、販賣毒品的犯罪問題嚴重,而被政府禁毒委的官員列為頭號整治地區。去年開始,陸豐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毒品案件244件286人,審結234件267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共107人,重刑率達40.11%。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公開宣判的18名毒犯中,有13被判死,其中8名因走私、制毒、販毒、藏毒等罪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另外5名的死刑可緩期2年執行(緩期間沒有犯罪有機會降成無期徒刑,立大功則可再降低至15-20年),而沒被判死的5人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罰。
宣判大會結束以後,8名立即死刑的毒犯也馬上被押赴刑場處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陸豐市人民法院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依法從嚴懲治走私、製造毒品和大宗販賣毒品等源頭性犯罪,嚴厲打擊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該判處重刑和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