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併排違停還突然大迴轉 害18歲男撞飛 視力、智力無法復原

車禍。(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車禍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盧姓男子2014年12月違停在台鐵八堵車站,還突然迴轉,導致後方18歲的劉姓騎士閃避不及,高速撞上後噴飛,導致頭顱、下巴骨折,視力、智力減損再也無法痊癒,法院也認定他是造成意外的主因,判他要賠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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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盧男在事發當時不僅併排停車,還沒打方向燈就快速起步,往市區方向迴轉,害得後方劉男煞車不及撞上,整個人噴飛,直到撞上對向車的保險桿才停住,雖然送醫後撿回一命,但腦內蜘蛛網膜下出血,全身多處骨折,經過2年多治療、復健,還是出現視力、智力減退,以及臉部無法修復的疤痕,一個18歲的年輕人生頓時變調,還要請看戶照顧,氣得家屬求償近500萬元。

盧男辯稱,是劉男無照騎車、車速過快才會閃避不及,不完全是他的錯,不過監視器畫面、交通鑑定報告等等都沒有超速證據,而無照騎車確實部分屬行政違規,但與車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法官審理後認為,盧男沒有以左轉燈光或手勢,直接跨越雙白實線違規迴轉,是導致車禍主因,民事部分得賠償劉251萬219元,另刑事部分則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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