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聲稱是本土劇台語演員的江姓男子遭指控今年5月涉嫌性侵一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女子,對方反抗時還出手打到頭破血流。雖然江男矢口否認犯行還堅稱2人是你情我願,但台北地檢署檢方不採信,昨日(3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受害女子小芳(化名)雖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平常都會在萬華區賣口香糖賺生活費。江男時常經過小芳兜售口香糖的地點,今年5月上前搭訕、聊天,並以看到她熱到滿頭大汗為由邀請到家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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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指稱,一回到住處江男就強脫她衣服,拚命反抗卻遭毆打,最後仍遭性侵得逞,她事後不顧自己頭破血流、手腳受傷流血,趕緊衝出屋外求救。警方獲報前往現場發現屋內血跡斑斑,於是將江男以現行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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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江男始終堅稱自己沒有性侵小芳,2人是你情我願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如果真的是你情我願,小芳不應該被打到遍體麟傷,屋子裡也不會有許多血跡,因此不採信江男的說法,3日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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