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子梁倜倫謊稱是香港富商,騙一名應徵秘書的女大生小美(化名),必須先上床才能錄取,性侵對方得逞;他之後還以「嬰靈」之說,對女大生的姐姐和妹妹伸出狼爪,時間長達7年。一審原本判梁男無罪;二審大逆轉重判梁19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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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53歲梁倜倫(在押中)曾因詐欺被判刑1年8月,入監服刑後出獄,他謊稱是香港富商、前副總統連戰的親戚,台大法律系畢業,擁有雙碩士學位,母親是LV大股東,被控對多名女網友騙財騙色,逃亡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
2005年,梁男PO網要找一名女秘書,見半工半讀的小美來面試,瞎掰「公司的女職員都跟我上過床,除非妳不要這份工作」,進而和對方發生關係。
小美還有一名姊姊和一名妹妹,父母離異,三姊妹從國中起就一邊讀書一邊打工賺錢,半工半讀的情況下都考上大學。梁男得知三姊妹的生父曾開設神壇,知道她們深信鬼神之說,對小妹誆稱「妳有嬰靈纏身」,得發生關係才能排出,在租屋處性侵她;之後又威脅大姊「妳妹妹在我手上」,在飯店性侵對方。
梁男得寸進尺,騙三姊妹手中有她們和前男友的性愛光碟,逼三人賣淫賺錢給他花用。其中小妹2008年還替梁產下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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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認為,三姊妹自願和梁男發生關係,因此判梁無罪;但高等法院痛批他的行為令人髮指,惡性重大,犯案沒有悔意,重判19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