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本週已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國發會7日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2017下半年-2018年度)特別預算案公共建設先期作業,經初審、複審,並邀集財政部、主計總處及工程會等機關共同審議後,今天提報國發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68項,共計核列特別預算839.16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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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表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公共建設先期作業核列包括軌道、水環境、綠能、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後續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後,將請中央及地方執行機關積極推動辦理。
而第一期(106下半年-107年度)特別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各類別建設核列經費包含:軌道37項170.897億元、水環境12項207.700億元、綠能4項61.324億元、城鄉12項363.425億元、少子化1項11.700億元、食品安全1項0.270億元、人才培育1項23.850億元。
國發會,鑒於各界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經濟效益相當關注,已請各部會於研擬個案計畫時,強化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內容,以化解外界對前瞻計畫之疑慮,以利計畫順利推動。依據特別條例第五條、第八條及第十四條相關內容,各中央執行機關應儘速完成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及選擇與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等,併同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公告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