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當年創辦《明日報》,詹宏志早知道該停損,卻不忍員工失業,強撐一年仍告失敗收攤,不僅付出昂貴學費,也讓他真正學會當個「殘酷」的經營者。
自言「成為生意人只是人生的意外」,網家集團董事長詹宏志從台大經濟系畢業後,就長期從事文化性質的工作,40歲前就當過《時報周刊》總編輯、滾石唱片總經理、遠流出版社總經理,後來更一手創辦網路家庭出版集團與城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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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00年,詹宏志創辦台灣第一份網路報《明日報》,未料,碰到全球網路熱潮瞬間泡沫化,《明日報》創立一年後,即宣告失敗收攤,不僅付出了學費最貴的一堂創業課,也讓詹宏志蛻變成一個真正的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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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中長髮掩面、戴黑框眼鏡的詹宏志,是個靦腆善感的文化人,回想起《明日報》的失敗,曾感嘆說:「我很早就很有成本概念,但我的個性不夠…不夠殘酷,這不能成為一個好的生意人。殘酷的意思是,這件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該停損就停損。」
早知道該停損,卻不忍見員工失業,不僅讓詹宏志背負3億元的債務,也讓他自此成為「學會殘酷」的經營者,寧可壯士斷腕、該結束時從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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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時,詹宏志以「公司虧損、業務緊縮」,一口氣資遣約500名露天拍賣員工,讓當時營運長葉奇鑫因不願裁員率先離職。詹宏志自剖說:「若裁500個人能讓公司虧損止血,並回到損益兩平的邊緣,我寧可一口氣裁500人,等重新賺錢後,再重新將這500人的裁員缺口補回來。」《明日報》的教訓,讓他毅然選擇壯士斷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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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詹宏志忍不住感嘆說:「這些年我創了很多事業,也關了很多,該做殘酷的決斷我就做。我變成了成熟的經營者,但就不再可能是過去那麼受歡迎的一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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