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小花(化名)前年和陳姓前老闆到KTV唱歌時喝醉,被他扛回家「照顧」卻趁機性侵,隔天睡醒發覺自己僅穿內褲,且陳男還企圖再硬上,最後是因為仍無法勃起才放棄;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等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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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唱完KTV後因喝太多酒,醉得不省人事,陳男把她扛回家「照顧」,竟趁對方無力抵抗,強行性侵,還用手機錄下過程,她清醒後發現僅剩內褲,緊張地想找衣物,並且逃離現場,但陳男竟然把她強壓在床上,又再次想要性侵,卻因關鍵時刻無法勃起而放走她。
法院審理時,陳男竟辯稱,兩人有交談,是你情我願;但小花堅稱當晚意識雖然模糊,但還是有反抗。檢警查扣陳男手機,發現偷拍畫面,還有勘驗KTV監視畫面,小花確實喝掛被扛走,斥責他傷害女子身心、人格,考量雙方已和解,判刑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