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一名周姓女子自稱「大姐」,吸收未成年少年及在校之國中學生,並於糾集聚眾後,再操縱指示旗下之成員,四處逞兇鬥狠、到處滋事,以暴力脅迫欺壓恐嚇勒索被害人,此外還經常侵入國中校園對學生以毆打壓迫之方式而向學生勒索取財從中獲取不法之利益等等。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調查,周女介入國中學生口角,想從中獲利,因此糾眾出面恐嚇學生,還約學生家屬出面談判,見面就持棍棒砸毀對方轎車的擋風玻璃,曾有被害人揚言提告,她先是賠償2萬元損失,後來又心有不甘,再到學校找學生恐嚇,叫學生要拿出10萬元了事,有曾向另1名國中生索討3000元,犯行惡劣。
此外,周女也因為喜歡安置在教養院的一名未成年女中輟生,又不滿教養院限制對方行動,再次出動「大姐幫」亂時飛砸教養院的屋頂鐵皮,直到女中輟生安置時間結束,將人帶出同居才停止。
由於周女多案導致至少8人受害,專案小組蒐集相關事證後,日前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通知書將周女及5名少年帶回偵辦,訊畢後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毀損等罪嫌,移請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斗六警分局長蔡詳忠表示,不容不法份子違法欺壓善良,呼籲如有遭類似犯罪手法受害民眾,可以主動向本分局連繫(電話05-5346031),一併報請檢察署偵辦,以保民眾財產安全 。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