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臉紅腫瘀青老師動手? 幼兒園駁:同學打的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母親指控,今年5月兒子幼兒園下課後,臉上卻都是紅腫瘀青,在追問下兒子說是幼兒園內老師所打的。園方面對指控矢口否認,還反駁男童臉上瘀青是與其他孩子打鬧所傷。事發至今兩個多月,母親發現兒子身上竟然還有增添新傷口,嚇得趕緊辦理轉學,教育局目前也已經介入調查。

▲邱姓男童左臉頰瘀青紅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邱姓男童左臉頰瘀青紅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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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指控兒子手臂遭幼兒園老師捏出多處瘀青。(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沒想到兒子上學竟會被施暴!江姓母親指控,5月3日當天發現兒子(邱姓男童)從幼兒園下課後左臉頰上有大片瘀青,於是拿起手機錄影詢問兒子「李老師有沒有這樣打你」,兒子竟童言童語回應說「她這樣啊」,邊比劃出打巴掌的動作。男童還陳述自己是被老師從幼幼班拖去大班打,想逃走又被抓回來補第二下巴掌,母親氣得去找幼兒園算帳。

園方面對指控則反駁是男童調皮,在玩玩具時去摸到其他同學,才會被同學們打傷,還要母親去跟其他家長道歉,否認有對男童施暴。母親還發現兒子手上有許多疑似被捏傷的瘀青,要求調閱監視器,園方則以監視器損壞為由拒絕提供。男童母親發現事隔兩個多月後,兒子身上的傷不減反增,身心皆受創,目前已經辦理退學退費,將孩子換一間新的幼兒園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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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老師反駁男童是遭同學打傷。(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教育局獲報後,也已經到場了解詳情,並請幼兒園就該事件提出調查報告,但目前仍無明確事證。假若幼兒園確實有不當管教情事仍未改善,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停招半年至一年處分。針對施暴的教師,社會局也可依兒少法開罰六萬至三十萬的罰鍰,並可公布狠心下手的教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