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日前繼續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1期1089億的預算案,混亂中出現一名身穿灰衣「水球哥」朝民進黨立委丟擲水球。這名韓姓男子身份為台籍陸校生,目前正在中時電子報社實習,身份曝光後,遭立法院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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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23日發文表示,立委丟水球,雖然不妥,但終究是當事人所為,立院自律委員會等自行處理即可;不過,連報社實習生都一起丟,那就是錯上加錯了。對於這種的外部攻擊,該實習生所屬媒體,應該明確表明事後的處置,被丟水球的立委也應該考量一下司法的途徑。
立法院秘書長24日林志嘉也指出,依立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新聞媒體進入立院採訪時,應該帶立院採訪證,並攜帶服務單位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或當日採訪證,實習生也要依規定辦理。
但經查證,立院從未收到媒體來函,為實習生申請當日採訪證,林志嘉表示,韓福宇等3人由中時電子報副總編輯張怡文帶進中興大樓,由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的助理丁旗源帶領下前往立院,警衛隊認為他們沒帶證件不予放行,但丁表示,這些人皆為辦公室同仁,要求放行,並一路前往前瞻會議。
林志嘉說,國會殿堂中,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皆受憲法保障,由於韓姓實習生未能遵守行為分際,介入委員會議事攻防,更以水球丟擲主席台,恐造成委員及議事人員受傷,相關行為皆有錄影畫面證實,已公然觸法,本院將就韓福宇的違法行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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