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年近80歲的陳姓老翁年輕時經營唱片有成,堪稱是當地的「唱片大亨」,卻時常外遇與妻兒分居長達30多年,老了之後因經商失敗欠債加上生病,才回頭要求70多歲的妻子分配財產,結果反而「被休了」。
陳男與妻子於民國52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現已成年),夫妻倆原本共同經營一間唱片行,沒想到他不顧妻子辛勞要一邊幫忙做生意還要一邊照顧小孩,頻頻發生外遇,第一次的外遇對象還是嬸嬸的妹妹,且導致對方懷孕,最後賠償1萬6000元新台幣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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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陳男並沒有記取教訓,民國68年間又和唱片行的方姓女員工偷情,接著就拋下妻兒,帶著枕頭、棉被以及衣物離家和對方同居。這一走就30多年,期間陳妻獨自一人撫養3名小孩,還要和孩子們承受街坊鄰居的嘲笑,生活相當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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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的是,陳男離家後轉到大陸經商卻失敗,欠下一屁股債,老了生病又沒錢才回頭向妻子要求分配財產。陳妻不滿自己僅被視為「索取財物的對象」,就連丈夫的私生子女要結婚沒錢都跟她要,這才徹底心寒決定離婚。
陳男的兒女在庭上證稱,自小時懂事以來父親就有2次外遇,「第一次我才4歲,就算母親拿錢出來解決問題,他們還是有來往;第二次我還在唸書,父親搬出去後我和弟弟有去找過他,他也曾經帶著跟方女生下的孩子回來,還說那是他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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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拋棄妻兒不顧長達30多年,也未提供3名子女足夠的扶養費用,沒有善盡照顧家庭的義務老來卻要求分財產,夫妻間早就沒有感情,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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