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深陷油品案的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並於28日上午9時46分步入台北地檢署報到服刑。面對媒體採訪,魏應充僅簡短表示「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及謠言中走出來」,並感謝至親相信清白,隨後不發一語走入北檢。委任律師余明賢則表示,魏應充遭判2年定讞,並非是司法正義的實現,反而是司法制度的警訊!
面對即將展開的入獄生活,魏應充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自己長年茹素修佛,入獄對他而言,只是換了個「修行道場」。今(28日)魏應充報到前,面對媒體大陣仗採訪,表示「既然老天給我這樣的考驗,我就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及謠言中走出來。感謝至親、好友、員工一路相挺,相信我的清白!」隨後便不再回應媒體提問,不發一語步入北檢,並於11時許上銬走上囚車,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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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魏應充報到的律師余明賢強調,本案與食品安全完全無關。余明賢說,味全公司與頂新製油公司的產品從未危害台灣人的健康,但判決有罪要執行的部分,在於商品標示,魏對這部分完全不知情、也未參與,「對於一個完全沒有參與涉案情節的人,判刑2年定讞還需入監服刑,並不是司法正義的實現,反而是司法制度的警訊!」
根據智財法院判決,頂新製油公司並非蓄意加入大統混摻的假油,這也是余明賢所強調「未曾危害台灣人健康」的部分;儘管如此,味全公司卻因調和油標示問題遭判詐欺罪。法官認為,涉案的98配方調合油未在外包裝標示清楚棕櫚油、橄欖油或葡萄籽油比例,易使消費者誤認有相當比例的橄欖油或葡萄籽油,因此認定魏應充構成「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徒刑,依法至少得服刑滿1年才能聲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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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余明賢認為,依照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法,一般只要未涉及人體傷害,都只有處以罰鍰,但今魏應充卻因標示問題而遭判詐欺罪入獄,廣告標示與詐欺罪之間的界線實在過於模糊,呼籲行政機關應儘速修法,未來也將會持續捍衛魏應充清白。
法院審理期間,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認為魏應充、味全公司等,皆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誤用大統油品,與其他廠商一樣為被害人,因此判決純油部分無罪,調合油標示部分則改判2年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