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獸父8年前年趁妻子出門上班,竟假借要教9歲繼女「性知識」,還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竟然強行脫下對方衣褲,性侵得逞,還把用過的保險套丟在床頭,妻子得知後拿菜刀逼問,他才痛哭認錯,但過了幾年既然又再次用下體猥褻繼女,被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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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提到,這名獸父當時不理會繼女強烈反抗,性侵得逞,離開前把用過的保險套丟在枕頭旁,逼她不能說出去;但事後他的妻子在垃圾桶發現保險套,氣到拿菜刀要追砍,他才下跪求饒,因妻子考量他平常對女兒和自己都不錯,一時心軟選擇原諒。
不過,隔了6年,獸父又再次摸15歲繼女的胸部、下體;少女再也忍受不了而提告。法院開庭時,繼父還否認性侵犯行,但已離婚的母親、女密友也出庭作證,法官因此認定他有性侵、猥褻,共判刑9年,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判繼父徒刑9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