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想硬上「讓我頂到」 單親媽1個月後上吊亡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吳姓男子前年9月間涉嫌在旅館內對一名單親媽媽性侵未遂,被害人1個多月後上吊身亡,雖然檢方請法官從重量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被害人自殺原因與吳男性侵未遂有關,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吳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吳男與被害女子(以下稱A女)2012年同在新竹市某精品汽車旅館工作,A女於2013年離職,與旅館同事間尚有以臉書聯繫。後來A女曾提及在新竹找到工作,欲尋找租屋處,吳男於2015年9月21日與她通電,表示可幫她在新竹介紹租屋處,2人相約當日下午見面。

2人吃飯喝酒後,吳男不顧A女反對,帶她到旅館開房間,還說有兩張床,1人睡1張,A女因過於疲倦先睡,22日凌晨3時許,吳男全裸壓在A女身上,被害人大叫救命,一手抓褲頭,一手推開表示拒絕,吳男持續壓在她身上磨蹭,並稱「讓我頂到」,並撫摸其胸部、隔著外褲戳陰部。

後來旅館人員趕到,吳男竟瞎掰A女想跳樓自殺,被他制止;在旅館人員協助下,A女搭上計程車,由於她在車上哭泣,謝姓運將詢問後得知其遭遇,建議她報警,載她到台中市警局烏日派出所報案,還不收她車資。

同年11月5日,A女在住處上吊身亡,檢察官請法官從重量刑。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吳男侵害A女性自主權,使其身心受創至鉅,但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其自殺原因與性侵未遂有關,因此判刑2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前審判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 《ETNEWS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