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貴州14歲少女飛飛家境貧困,很早就已經輟學,且才12歲就已經嫁人,因父親收了人家3萬元人民幣(約13萬元新台幣)的聘金。早婚的情況在當地相當常見,但因為沒有法律的保障,很多少女都沒有選擇的權利,婚後也過得不快樂,甚至還遭丈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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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飛有2個姊姊,1個哥哥,哥哥的成績很好,但爸爸喜歡酗酒,所以家中非常窮困,兄弟姊妹都沒有辦法繼續上學,哥哥早早就出外打工,2個姊姊和自己則是12、13歲就嫁人了,「姊姊13歲嫁人,聘金收了8萬元(約4萬元新台幣),現在已經生了4個孩子,在浙江打工。」
飛飛跟自己的「老公」是在打工時認識的,幾個月後,男方家裡就拿3萬元聘金過來給爸爸,然後把飛飛領回去了,婚禮也沒辦。飛飛和老公生活了一年多,老公雖然對她不好,但並沒有打罵,「他幾乎都泡在網咖,沒甚麼回來理我。」
比起老公,飛飛更怕的是自己的公公,公公喝了酒以後常罵人,之前還叫飛飛滾蛋,她受不了,就真的跑回娘家了。諷刺的是,老公當時還在網咖,根本不知道老婆跑了,後來老公還打電話過來,告訴飛飛不用回來,因為他要到廣東打工了。
飛飛知道老公已經「不要她了」,所以也不太留戀,天天待在家中無所事事,不知道未來該做甚麼,過幾天打算到深圳找哥哥,看看能不能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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