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人遭判刑 陸委會遺憾:支持港人追求民主自由

黃之鋒曾是香港雨傘運動中學運的領袖,如今將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圖/翻攝自美國之音官網)

▲黃之鋒曾是香港雨傘運動中學運的領袖,如今將面臨牢獄之災。(圖/翻攝自美國之音官網)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雨傘運動參與者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今天遭到判刑,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7日表示,對於判刑感到遺憾,支持香港人民追求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是政府一貫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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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擔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周永康及常委羅冠聰等人,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引發「占中」運動,之後演變成雨傘革命。香港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黃之鋒等3人判處6到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即時入監。

對此,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達遺憾,他指出,陸委會注意到香港高等法院判決結果,希望港府以正面包容態度看待港人訴求,透過理性、和平方式,耐心進行對話與溝通,以化解爭議,陸委會會與國際社會共同關注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