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少女小茵(化名)懷孕生下女嬰,原本懷疑男友人是生父,但DNA檢驗與女嬰不符合,才想到曾跟張姓網友發生2次性行為,再度比對DNA發現,確實是張男的小孩。橋頭地院以和未滿16歲少女性交,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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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未滿16歲的小茵在前年12月產下一女嬰,一開始認為男友人是孩子的爸,友人採驗檢體比對後,確實並非女嬰生父;在警察追問下,小茵才想起,曾與在加油站工作的男網友短暫交往,且在住處發生性行為。
張男到案後坦承,雖然知道對方14歲以上未滿16歲,仍然在住處2次發生性關係,但不知道少女懷孕,經過DNA比對,張男確實為女嬰生父。橋頭地院審理時,張男與小茵、小茵的母親達成和解,願賠償42萬元,犯後態度良好,法官因此輕判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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