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央有誠意、地方有魄力、齊心解決警力不足問題

▲近來「流浪警察」議題,論者各持觀點並引起社會輿論沸沸揚揚。(示意圖/記者黃彥傑攝)

文/宋麗文(警務人員)

邇來,媒體大幅報導「流浪警察」的議題,論者各持觀點並引起社會輿論沸沸揚揚,筆者在閱讀後擬提出不同的看法,事實上,依據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察法等相關規定,只要受過警察專業學科教育、警用技能訓練合格、通過警察特考、符合警察任官資格者,就不會產生流浪警察的情形。這歸根究底,主要在於過去「警力不足」這個老問題,長期困擾著實務上警察勤務的編排與執勤,也影響警察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能量,甚至也有員警在不堪長期勤務繁重、積勞成疾下,造成心肌梗塞突發性猝死等不幸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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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07)年8月17日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到苗栗視察,一名吳姓員警疑似心肌梗塞,昏厥倒地,再度突顯警力不足的問題。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上任後首要任務就是要補足全國警力缺額,來減輕員警負擔。

為解決上述基層過勞、警力不足問題,今年全國預定要進用5000多名警員,然有部分直轄市長擔心會造成地方財政負擔。事實上,原地方警察機關匡定預算員額58,832人已於99年3月達上限,期間99年縣市政府改制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各警察局雖均配合改制但未同步提高員額規模,另有部分地方政府或民意代表以轄區治安及交通需要(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宜蘭縣、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及金門縣等警察局),或認為警民比偏高(如桃園市警民比超過600人為最高),建議請增預算員額,惟受上開匡列員額限制,雖有警力需求卻未能再增加所需員額。警政署為強化基層執行警力,提高維護治安及交通能量,並兼顧員警身心照護,避免過勞等問題,已請地方警察機關通盤檢討警力配置,評估增加所需警力員額數,以做好最適度的分配。

近期國立中正大學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於警察維護治安工作滿意度的肯定,高達77.5%,創歷史新高,顯見民眾對於警察高度的支持與認同,希望縣市首長們也能拿出魄力來,在議會即將開議之際,對於轄內即將新增的警力,能做好通盤規劃,積極爭取相關預算,相信對於未來市政工作的推動上,絕對有正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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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麗文,警務人員。此文為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