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手機晶片大廠高通公司(Qualcomm Inc)與蘋果公司(Apple)的專利訴訟多時,儘管蘋果公司原先贏得專利權利金回扣款,但聖地牙哥聯邦法院陪審團15日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公司的3項專利,欠高通3100萬美元(新台幣9.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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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電報導,高通公司在2017年訴訟,專利涉及如iPhone手機在開機後快速連接網路、電池效率和改善電池壽命、以及App應用程式可更快下載數據的流量管理功能等。
蘋果公司認為,這些技術當時是由一名工程師西瓦(Arjuna Siva)作出相當高的貢獻;不過西瓦如今在Google公司工作,也不願出庭作證,因此陪審團駁回了蘋果公司的論點。
此外,蘋果還認為,高通公司之所以會展開一系列的訴訟,是因為蘋果2016年開始將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oration)列為晶片供應商之一,2011年以來一直都是蘋果獨家供應商的高通公司為此感到「不爽」,而有了這些「報復行為」,現在Intel的零件都已經取代了高通公司的iPhone手機。
陪審團8天審判期間,高通要求陪審團判蘋果賠「未償專利使用費」,每支侵權的iPhone高達1.41美元(約新台幣43元)賠償費。蘋果反稱高通以非法專利手段維護晶片市場的主要地位;高通指控蘋果擅自使用技術卻未提供報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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