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一名50歲男子巴克魯(Russell Bucklew)因犯下綁架、性侵和殺人等罪行,被法院判處死刑,預計將會採取「注射毒藥」方式執行。不過巴克魯辯稱他有先天性的海綿狀血管瘤疾病,一旦注射將會導致腫瘤破裂、痛苦致死,違反美國憲法中禁止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要求改用毒氣行刑。聯邦最高法院1日表示,憲法並不保證每位死刑犯都能「無痛死亡」,駁回巴克魯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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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路透社》報導,巴克魯在1996年殺害前女友蕾(Stephanie Ray)的新伴侶桑德斯( Michael Sanders),綁架並性侵了蕾,同時射殺桑德斯6歲的兒子,甚至在被捕前還攻擊一名警察,最後法院判決死刑。巴克魯認為他先天性疾病的因素,如果以「注射」方式致死會導致過度疼痛,要求改用毒氣行刑,最高法院最後以5票對4票結果,仍維持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最高法院指出,挑戰執行方法的囚犯必須提出適當的替代選擇,而巴克魯並無法證明「毒氣行刑」可以「隨時實施」並「減輕痛苦」。反對巴克魯提議的保守派大法官法官戈蘇奇(Neil Gorsuch)表示,他試圖在訴訟後的申訴來試圖延誤行刑,而憲法第八修正案不能保證囚犯無痛死亡。不過自由派的大法官索托馬約(Sonia Sotomayor)不同意戈蘇奇的看法,認為「導致延誤」的法律手段和案件完全無關,判決應該保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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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法院禁止對少年或精神疾患者處以死刑,不過巴克魯的上訴並非試圖避免被處決,而是針對執行的方式有意見,也沒有法官認為判決死刑違憲。巴克魯的律師目前並未回應法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