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政府準備修正《逃亡條例》,引起百萬群眾上街抗議,並進而演變成暴力衝突。美國共和、民主兩黨共13位國會議員13日正式向參、眾兩院提交《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K Human Rights & Democracy Act),要求美國政府重新審視香港的自治程度,評估香港的經貿待遇以及設立懲罰機制,包括禁止涉事官員入境美國及凍結其在美國之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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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中國事務委員會(Joint China Commission)主席麥克高文(Jim McGovern)日前表示,「我很驕傲地跟香港人民站在一起,通過《逃犯條例》將會置香港人權倡導者、生意人、媒體記者以及美國公民於被引渡到中國危險中,我督促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以及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撤回目前的法案,並且找尋替代方案,以保留香港自治權,以及保護人權與法治。」
麥克高文表示,香港對於人權的強力保護以及法治,是其繁榮興盛、以及美國與香港關係蓬勃發展基礎,「如果《逃犯條例》通過,國會就必須修改1992年通過的《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以回應自治的腐敗。」他並與共和黨眾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史密斯(Chris Smith)等人,一起在國會中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重申美國對於人權與法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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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共28頁之內容,主要分為5大項:
1. 要求美國國務卿年度審核香港自治程度是否符合1992年簽署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條件內容。
2. 要求美國商務部長發表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落實與美國通商的出口法規,包括關於敏感物品的出口規定及美國與聯合國制裁決議,是否充分執行美國對伊朗和北韓的經濟制裁等。
3. 要求美國總統查明侵害香港自由者的身分,包括綁架香港書商、新聞工作者的主謀與協助囚禁的共犯,查明身分後,應下令凍結這些涉案人士在美國的資產,拒絕這些涉案人士進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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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美國總統發表政策,決定是否修改美國與香港的引渡條例和是否提高旅遊警示,保護美國公民與企業不會受《逃亡條例》影響。
5. 必須強調聲明:曾參與非暴力的民主活動而遭逮捕拘留的香港人,未來若申請美國簽證,美國都不應該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