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陳同佳投案 徐國勇:香港不審判香港殺人犯 哪有這種國家?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針對「港女潘曉穎箱屍命案」主嫌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卻可能遭「拒收」。內政部長徐國勇21日受訪時表示,台灣必須跟香港有司法互助協定才可以解決,並質疑「香港人殺香港人,被告人還在香港,香港竟然不審判,哪有這種國家?」

▲徐國勇。(資料照/記者徐斌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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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去年2月在台灣將香港女友殺害,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隨後搭機返港。當時士林地檢署立刻對陳男發布通緝,透過外交部,向港方請求將陳男遣送來台,但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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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21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台灣必須跟香港有司法互助協定才可以解決,他質疑,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被告人在香港,香港為什麼不審判?難道香港人只要在香港以外地區殺香港人,只要回到香港就不會有罪嗎?

徐國勇並強調,香港沒有死刑,台灣是有死刑的,「陳同佳可以在沒死刑的地方接受審判,他卻要跑到一個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審判,這也違反被告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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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士林地檢署曾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向港方請求將陳同佳遣送來台,如今卻拒收,是否標準不一?徐國勇強調,當時發布通緝是因為犯罪地在台灣,我們懷疑可能是被告,當然要發布通緝,這是主權的表現,「至於他殺了香港人,且人現在仍在香港,整個都在香港,以屬人主義來說,應優先於犯罪地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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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殺香港人,被告人還在香港,香港竟然不審判,哪有這種國家?」徐國勇最後更說,「難道美國人殺美國人,爬回美國去,美國政府審不審判?會不會把他送回美國以外的地方審判?絕對不會,台灣人如果在海外殺了人,回到台灣,我們一定審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