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在說謊?「梨泰院殺人事件」18年後再現破案曙光

文/呆呆狗

酸有看過、聽過電影《梨泰院殺人事件》嗎?這是部翻拍韓國真實故事,講述一件震驚全國的懸疑兇殺命案..

▼就是這部!!!!!!! 看過的舉手~(> <) /

 ※呆呆狗的貼心提醒:以下有血腥電影畫面,請斟酌閱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梨泰院殺人事件】(이태원 살인사건)

時間:1997年4月8日晚上10點多
地點:首爾特別市 梨泰院 某漢堡店的廁所
被害者:品學兼優的男大學生「조중필」(音譯:趙宗華)
嫌疑犯:韓裔美國人「愛德華‧李」(Edward Lee,申承煥飾)、駐韓美軍之子「亞瑟‧派特森」(Arthur John Patterson,張根碩飾)
※註:電影中使用假名,以上為本名

殺人手法:被害者的脖子和胸口有9道,以小刀造成的刀傷...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兇動機:為了開心、有趣而下手

辦案過程:嫌疑犯兩人互相主張說,對方是殺人兇手,自己只是在旁觀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愛德華‧李為兇手的推斷線索
1. 壯碩高大的身材
2. 身上有著對方動脈破裂時,可能會噴出來的血跡
3. 出現了看見被害者血,隔天就記不起來行為的「解離反應」(해리반응)症狀
4. 反覆的陳述,測謊機的反應
►亞瑟‧派特森為兇手的推斷線索
1. 兇器小刀最初持有者
2. 美國CID指認的犯人
3. 櫃子藏有沾滿血的衣服與球鞋
4. 手、手臂、胸部有著血跡
5. 身上有Norte 14組織(活動於LA與加利福尼亞一帶)的標誌

當時驗屍報告結果來看,兇手應該是比被害者塊頭壯、力氣大的人,再加上周圍人的陳述..比起身高不到170公分的亞瑟‧派特森來說,個頭180公分以上、體重100公斤的愛德華‧李,被警方列為主嫌調查..

1997年5月,警方將愛德華‧李以殺人罪起訴,亞瑟‧派特森以持有兇器和湮滅證物之罪名起訴...

1997年10月,首爾地方法院宣告愛德華‧李無期徒刑,亞瑟‧派特森1年6個月徒刑

1998年8月15日(光復節),特赦亞瑟‧派特森

1998年8月23日,亞瑟‧派特森禁止出國時效到期,隔日他就飛回美國..

1999年9月3日,大法院以證據不足,將愛德華‧李無罪釋放

此案就成了..兇手就在兩人之中,但兩人都被釋放的懸案,而電影最後也以「未結」畫下ending..

但該電影於2009年上映後,再次讓此命案備受關注,因此警方再次針對「梨泰院殺人事件」進行調查..

2011年,愛德華‧李的崔姓友人向警方供稱,2007年他在LA的Bar遇見亞瑟‧派特森時,亞瑟‧派特森親口說「是我殺了趙宗華的!」而且至少20多遍,還揮舞手上的刀子,更說出「韓國人無法拿我怎麼..」的話...所以同年底,警方正式起訴亞瑟‧派特森,向美國申請將他遣返回韓國...

而經過幾年的波折與等待..亞瑟‧派特森終於在今日(9/23)上午遣返抵韓,這是他事隔16年後再次踏上韓國土地..

亞瑟‧派特森機場短暫受訪時,依然如當年所說,否認自己有殺人,一直都認為是愛德華‧李殺了他..被害家屬反覆承受苦痛,但讓他在這裡不是對的..對於自己出現在這裡,感到很衝擊...之後就被相關人員帶離..

究竟「梨泰院殺人事件」能否順利破案、兇手到底是誰、是誰在說謊,就還有賴韓國警方的偵辦能力了...

當初呆是因為老師課堂播放,所以才會看了《梨泰院殺人事件》這部電影,當下雖場面血腥,但不得不稱讚張根碩的演技力之好~ 那眼神跟壞壞的笑,真的讓人看的驚驚>~< 所以昨天看到嫌疑犯16年後被遣返,怎個勾起那時對案件的好奇&推理心,真的好想趕快知道真相是什麼...也才會打了一長篇跟酸酸們分享這部電影跟事件,沒看過的人超推看的~ 看過歡迎找呆聊誰是兇手..顆 

▼P.S. 電影中飾演被害大學生的人...可是「宋仲基」唷~ 大家有看出來嗎??? O口O

▼2009年《梨泰院殺人事件》電影預告...

來源:NAVER MOVIE電影官方部落格지식백과NAVER 뉴스MBN

延伸閱讀:

至今未解失蹤案:消失火場的薩德家孩子

被死亡傳說壟罩,遭遺棄的恐怖豪宅

前世被謀殺 3歲男童輪迴找出「自己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