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3-7-14購物原則 該退貨時「別」懶得去
文/小百合
雖然說女孩子的衣櫃永遠都少那麼一件衣服,但相信很多女孩在年末打掃的時候,都能清出至少一兩件讓人忍不住驚訝:「What!!我什麼時候買了這件衣服!?」對,就是從妳買來根本就沒機會穿到、早了就忘了它存在,就叫它「衣櫃多出來」的衣服吧。如果妳常覺得自己浪費,那不妨來試試由人氣美劇《Girls》和《Orange Is the New Black》的造型設計師Jenn Rogien推薦的「3-7-14」這個購物原則吧!
作為需要時常都要接觸到誘惑源的人來說,Jenn Rogien只掌握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要因為懶而不去退貨」。現在很多品牌都有提供幾天內免費退貨服務,如果妳將商品買回家之後發現,前3天妳並沒有急著穿,那說明妳其實對這件衣服的喜愛沒有妳想像的大,而且往後妳穿到的機率應該也不會太頻繁;如果過了7天你都沒穿,那麼就趕緊找出發票退貨,再放下去妳就會徹底忘記它的存在,還不如在14天內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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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堅持聽起來沒什麼,但一年下來,Jenn便徹底改變她亂買的壞習慣,現在打開衣櫃都是她平日愛穿的衣服,她也能花更多心思在搭配既有的衣服。
大多數的店家其實並不會對顧客愛退貨感到反感,甚至還有店家為了疏散店內大量試穿人潮,還打出請顧客帶回家試,如果不適合再來退貨都沒關係的宣傳呢!不過給顧客方便的退貨手續,如果有人不願遵守退貨規則(例如未發票、擅自把掉牌剪掉、弄髒.....等)拿去退貨,這樣就是令人憎惡至極的奧客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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