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女肉戰3千男!「恐龍好朋友」創十二Line淫公社 簡直CRM社群大師
別再說台灣人沒有創意啦!《ETtoday東森新聞雲》昨(1)日報導,〈「數不清幾次了」拜金少女LINE賣淫 家長:不是看電影?〉,本來看標題還以為是一般社會新聞,仔細看完簡直驚呆了!(只能用《抓狂一族》表達內心的波濤洶湧XD)
36歲陳姓主嫌最大的麻煩,恐怕還是讓未成年女會員加入。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2 條
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
或猥褻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
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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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在2年前開始經營「中部魚訊」等12個群組,背後有一個非常淒涼的故事。他原來是中古車業務員,即使台灣還沒有走到性交易除罪化的階段,仍然花很多錢在應召站;常常花了大錢,只是徒增很多跟恐龍一起運動的經驗。
不知道在怎樣的機緣下,他創立12個淫亂Line群組,找來11名幹部管理12個群組,招收男女會員進入。
性產業運用封閉式群組早就不是新聞,為什麼「恐龍好朋友」陳男能讓本巴為了他寫一篇廢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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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做到以下的差異化:
1. 他簡直是CRM大師!(CRM=客戶關係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縮寫。),以下他都做到了!
(1)把顧客生涯價值最大化-從「勇者鬥惡龍群組」晉升到「神秘VIP群組」,簡直升天~
(2)實施會員分級,將分級的會員建立關係-12個Line群組,完美無瑕。(3)建構優異的CRM策略及組織管理-假如滿分88分,我只能給87分,不能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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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析顧客消費行為,協助企業開拓優良會員-會員貢獻度部分,陳男把M型社會發揮得淋漓盡致:
經濟能力好→消費金額高→真正的有錢人時間多,還能請人幫忙撰寫心得文章,篇數自然衝高。我個人猜測,陳男應該是使用爆系公社時,轉化出一些嶄新的心得。
他把群組約略分為普通、進階、管理與高級VIP,就像卡提諾論壇或線上遊戲、Pokémon GO的道理一樣,會員取得經驗值,就能有更多特權,抓到更好的,上到更好的...天堂。
懂得參考爆料公社體系,代表陳姓嫌犯確實有不錯的社群概念。很多人都以為,經營社群只要自稱小編跟懂得下跪就能做好,其實真正的關鍵在於掌握人性。
很多人常常批評某些臉書粉絲專頁經營者很專制,為什麼被批評就要封鎖使用者。但是回過頭來說,管理粉絲才是社群經營者的首要工作,只會討好粉絲的社群經營者,基本上很難提升社群能量。
因為,你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你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你不可能討好所有人。
無論要在封閉式社群(臉書社團、Line群組)或開放式社群(臉書粉絲專頁、推特)要當新世界的腎神,絕對不可能是一個爛好人。
本來還想打更多,因為下班時間到了,加上星期五。我也不便繼續討論會員試車這一塊,在QC(Quality Control)與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s)之間的關聯,甚至也許會影響到最近崩毀PTT女板(WomenTalk)的那件事......
就這樣結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