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博愛座」設置美意被扭曲?也許可參考國外做法
文/英國捲毛貓
最近「博愛座」的議題,再度因北一女學生事件而引起廣泛的討論(前情提要點我)。「讓座」明明是一件美德,但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在台灣觀念卻被扭曲,博愛座變成老弱婦孺才能坐,其他人坐就是沒同理心、該罵...
常常搭捷運通勤的你一定也有發現,有時候車廂內明明就很擁擠,也沒什麼需要被讓位的人,但博愛座卻硬是空在那裡,沒有人敢去坐!如果有「看起來」很正常的人坐在博愛座上,就會引來異樣的眼光,甚至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還隨時會有「正義魔人」偷拍你的照片上傳被大家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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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有很多青壯年外表看起來沒問題,卻有我們看不見的需求必須坐著,可是卻因為害怕他人眼光而不敢坐,這樣就完全失去了讓座的美意了,不是嗎?
其實「博愛座」的原意是「Priorityseat(優先座)」,應該是要「優先禮讓給比較需要的人坐」,在沒有有需求的人出現之前,應該是大家都能坐,等真正需要坐的人出現了再讓座就好,而不是單純的「老弱婦孺才能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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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加拿大安大略省,就有對博愛座有做出更細微的區分:優先座(priority seating)和禮讓座(courtesy seating),也許能幫助我們更了解博愛座的用意。
優先座指的是優先給身障人士使用的座位。一般人也可以坐,但當有身障人士上車時,你「必須」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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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禮讓座指的是應該優先禮讓給老弱婦孺或其他有需要的人坐的座位。禮讓座一般人也一樣可以坐,但當有需求的人上車時,「最好請」尊重禮讓座設置的目的而讓位給他們。
其實不只是加拿大,很多國家都有設置「優先座(博愛座)」,相關的爭議或多或少也都會有。有網友提到,在國外坐博愛座,其實不會怎樣,但最好能讓座給需要的人;但在台灣,博愛座的觀念卻被扭曲成了「就算沒有符合身分的人上車,一般人最好還是不要坐」。
網友也提到,也許可以先從標誌的設計去著手,像是以下圖「多倫多公車局」為例:
標誌中,有個健康者禮讓給需要座位的人,看似沒什麼的設計,其實暗示著「普通人也能坐」,當有需求的人上車再讓位即可。
本部長覺得,讓座應該是一種「自動自發」的美德,而不是因為有博愛座的存在,怕被別人公幹才「不得不」讓座。今天就算是坐一般座位,看到有需求的人,也還是要讓座才對啊!如果大家都能認同這樣的理念,那麼就根本不需要設置博愛座了!唉不過就是因為無法人人都有同理心,才會需要靠外在的制度去規範吧!不知道各位酸酸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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