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麗莎》怎麼這麼有名?那些年你不知的「炒作史」
作為一個不懂藝術的人都知道,世界上最知名的藝術作品是《蒙娜麗莎的微笑》。而總是有許多人在辯論,這幅畫看起來平淡無奇,憑甚麼他能成為最夯的藝術作品,而別的作品卻不會像「她」一樣被做成書皮、海報、咖啡杯等等周邊產品呢?
作為一個史上最知名的藝術作品,最大的謎團並不是她的微笑為何如此神秘,而是這幅畫到底為什麼這麼有名?
注:本文中的「她」皆指《蒙娜麗莎》
過氣作家歌頌《麗莎》,讓世人關注
佩特妙筆生花撰寫的《文藝復興》一書,讓許多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子民,能輕易洞悉這從14世紀開始的的偉大復古運動,值得一提的是,他筆下的蒙娜麗莎散發出與眾不同的光芒,在這段耀眼華麗的文字中,他把麗莎比擬作一個永垂不朽的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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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吸血鬼比他周圍環繞他的岩石還要古老,已經死過很多次,還知道墳墓裡的秘密;她潛游深海,懷抱著昔日的光輝;她與東方商人寒暄,交易奇異的絲綢織布。她成了勒達,海倫之母...(太長略)...恆久生命的華麗,挾帶著萬年的經歷,度過滄桑;而嶄新的精神鍛造了人文的裡面,喚出思想與生命的每一種形態。」
聽起來...似乎很像矯情、噁心的詩集一樣,但那時候的人民喜歡這樣的描寫,像知名詩人奧斯卡.王爾德就給了極高的評價,此後一代又一代的作家,都開始以佩特的文字作為典範,用這樣的方式歌頌蒙娜麗莎。像在法語世界,知名的批評家泰納成為法文的蒙娜麗莎推崇者,而在英語世界,佩特的歌頌可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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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一般人已經很難再聽到佩特的名字,但他的大名深深地烙印在羅浮宮歷年的官方介紹文字中。值得一提的是,在19世界末期,《麗莎》並沒有因佩特的歌頌,而成為史上最有名的傑作。在當時,達文西另一幅畫,《最後的晚餐》地位更高,在1880、1900、1910的羅浮宮介紹文章中,《麗莎》都不及《晚餐》如此備受推崇,介紹文只說這是達文西,「第二有名的畫作。」
然而在19世紀末,人們已經開始在探討她詭異的微笑,而到20世紀初,甚至出現了《麗莎》又被秘密偷渡到美國的謠言。佩特在18世紀末到19世界這段期間,給了《麗莎》一個擴展名氣的平台,但她真正大紅大紫之際,卻是因為有一個盜賊將她遠渡重洋到了遙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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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羅浮宮盜賊
一天,羅浮宮的前員工佩魯賈,將蒙娜麗莎偷渡到他的祖國義大利,他說做為一個文藝復興民族的驕傲,理所當然應該回歸到羅馬人民的手上。他走進博物館後躲了起來,閉館後把她塞到外套底下離開,隔天人們才發現「她不翼而飛」了。在兩年後,佩魯賈再把畫作放到佛羅倫斯的一家畫廊的時候,才被發現並逮捕歸案。
在這《麗莎》消失的兩年間,她並沒有在消失人們心中,反而更為人所知了。媒體每天都在報導《麗莎》的消失,甚至越報越誇張,還引用了佩提當年所說的「這是史上最偉大的畫作。」這句金句。媒體炒作到後來,連正直的《紐約時報》都紛紛加入戰局,開始說這是「羅浮宮陰謀論」,蒙娜麗莎從來沒有從羅浮宮消失過,只是高層有人想要獨佔她,便把它藏了起來。
在傳奇盜賊被逮,她在佛羅倫斯短暫展出後,便回到了羅浮宮,這時已經是1914年。她離開的時候只是鄰居偶爾提到的美麗女子,而歸來時,卻變成了名滿天下的社交名媛。世界各地的記者小編對於佳人的歸來感到歡喜鼓舞,文藝評論或者惡搞的陰謀論成為她履歷上的卓越功績。可說達文西的這幅肖像畫,從那刻起,存在的價值已超過藝術本身,在許多人眼裡,她成了「藝術」一詞獨一無二的象徵與代言人。
今天的麗莎,像是一點後現代小說中調侃的玩意兒:「為出名而出名的名畫。」她身上飄散著不少讓作家、評論家、盜賊、媒體記者等等人為之瘋狂的香水味,對於那些純粹欣賞藝術的人士來說也是絕世好畫-如此神秘、飄渺的眼神,無時無刻都盯著你的傳說,以及藝術巨匠達文西的耀眼光環。
如果你真的希望享受某作品的斑斕炫彩、條紋技法帶給你的純藝術饗宴,那麼蒙娜麗莎並不是你的好選擇,因為你往往會被她藝術以外的傳奇光輝給深深迷住。
宅宅胖丁的粉絲團剛開張,急需酸酸們的支持(跪)
(VIA:v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