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謀殺習性大不同!心理研究:男犯人都8+9、女犯人專殺熟人

文/胖丁呷麵

人與人之間難免會有摩擦,有時一處理不好便會大打出手,甚至心生謀殺之意,為了瞭解謀殺犯所擁有的特性,瑞典學者開始研究當地1990~2010年間的1570起致命暴力事件,發現了男性與女性在狠下心要殺害對方時,動機與方法大有不同。

綜觀性別比例,謀殺犯9成都是男性,在20年間雖然謀殺率下降,但總體比例沒有太大的變動,這也讓男性殺手的特徵更比女性的特徵更廣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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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對於男性犯人來說,似乎是積極性的反社會成分之一,通常是衝動、外向性行為(心理學指稱愛違規的反骨行為)、有前科,而對女性殺人犯來殺,並沒有這些男性的反社會特徵。」哥德堡大學薩爾格倫斯卡學院的研究員尼爾森(Thomas Nilsson)如此說著。

▼尼爾森的話簡單來說,會鬧出人命的男性,多是8+9

當受害者是成年人士時,女性的謀殺習慣跟男性完全不同,通常男性愛使用鈍器與槍械來殺死受害人,但女性更常使用鋒利的物體(在殺孩子時則是讓他們窒息)。總體來說,女性在暴力行為中比男性跟積極,常常她們會殺害以前傷害過她們的人,尤其是在家裡展開行動,受害者通常是男性,像是親密的伴侶、家人、或者男性友人。在許多情況,都是被害者喝醉了,兇手再趁機將他們殺害。

從動機層面來說,女性殺害動機通常是與對方的關係已經負荷不了,或是曾經承受對方的暴力;而男性罪犯更多是把暴力當作生活的一部分,平常就會動手動腳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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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受害者是孩子時,男女之間幾乎就沒有甚麼差異,殺害者往往此時都是極度清醒的。「在所有孩子被殺害的案件中,幾乎都是極其絕望的狀況,是一種無法忍受、毫無猶豫的情況反映。我們沒辦法從數據中調查出,這些殺孩子的罪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但我想大多數的人多少都有一點。」尼爾森這麼說著。

▼女方承受暴力示意圖

畢竟謀殺與不幸多來自與人與人之間的摩擦,尼爾森最後建議大家,如果想要避免被他人殺害,你最好記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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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避免在接觸酒精與毒品後跟別人產生爭吵

2. 如果你處於被虐待或者其他絕望的境地,不要默默承受,請盡快尋找幫助

3. 如果你對孩子非常生氣,請出去走走消消氣

4. 彼此間要好好互相照顧,多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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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howstuffwo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