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手法比醫生俐落!「口紅殺手」犯案後留言:求你們抓我

在一些偵探小說或漫畫中,殺人犯為了挑釁警察與偵探,都會刻意留下線索與奇怪的謎語。現實中這麼做只是增加警方追查到的線索,所以正常來說不會有殺人犯這麼做。然而在1940年代卻有一個惡名昭彰的「口紅殺手」,犯案後竟在牆上用口紅留下大大的訊息。

1945年6月,芝加哥一名叫Josephine Alice Ross的43歲女子在自家公寓被人用刀刺死,手裡還抓著一絲頭髮,但比對男友與前夫DNA都不符合。同年12月一樣在芝加哥,退役女軍人Frances Brown同樣在自家公寓喪命,頭部中彈、脖子被刺一刀,而這次不同的是,牆上被用口紅下寫一段話:

「看在老天份上,在我殺更多人之前,快抓住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了!」

▲牆上留下的口紅字跡。(圖/翻攝自gu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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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怪異的口紅留言讓媒體給這位兇手取名叫「口紅殺手」(Lipstick Killer),芝加哥警方也將逮捕這名兇手列為重要任務,但一直苦無線索,直到隔年另一起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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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月6日晚上,6歲的小女孩Suzanne Degnan還在自家臥室安然入睡,但隔天一早父母卻發現女兒不見蹤影,房間的窗台邊有一把梯子,並留下一封古怪的勒索信:

「準備2萬美元,等我的消息。別告訴FBI或警察。我只要5元和10元面額的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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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上不時夾雜著混亂的大小寫,例如在背後他還寫著:「BuRN This FoR heR SAfTY」(想要她安全,就燒掉這張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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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後來曾被翻拍成電影。(圖/翻攝自guokr)

事件發生後,Suzanne的父母也接到許多聲稱是綁匪的人要拿贖金,事後證實只是一群想趁人之危的小混混。直到警方接到一通匿名電話,暗示他們到小女孩家附近的下水道去尋找,果真在那找到Suzanne被分解的屍體,最後在附近一處廢棄的地下室洗衣房找到她的頭顱(警方因此研判這裡是分屍的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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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從分屍的手法研判,應該是了解熟諳解剖的人士,可能是懂醫學的人或是有經驗的屠夫,分解過程相當俐落精準,甚至認為不是一般醫生能做到的。面對這麼殘忍的案件,警方卯足全力偵查,但在質詢近3千名疑犯後仍毫無所獲。

半年後的一個深夜,3名警察逮捕了一名入室行竊的嫌疑人William George Heirens。警方懷疑他就是「口紅殺手」,在借助吐真劑(硫噴妥鈉)與筆跡、指紋比對後,該年9月William認罪後就被判定3個終身監禁。

▲William George Heirens。(圖/翻攝自guokr)

William當時才不滿18歲,13歲時曾因家中搜查出槍械武器而被逮捕,進入感化學校。隨後又因行竊被判3年感化教育。16歲時他離開感化學校,考上之加哥大學電氣工程系,然而期間又犯下多起竊盜,他聲稱竊盜只是一種舒壓方式。

入獄不久後,William卻開始尋找上訴機會、聲稱自己是清白的,當時會認罪是因為害怕死刑與吐真劑的影響,此後66年他都在為自己平反。而1996年曾有一名FBI筆跡鑑識專家David Grimes表示,小女孩勒索信上的字跡與William的字跡並不吻合。

而被視為鐵證的指紋也遭辯護律師質疑,其形狀像是在警察局印台上按捺指紋時留下的,並非作案現場找到的。但是這依然無法改變William的命運。

▲當時的指紋比對。(圖/翻攝自guokr)

在獄中他的表現良好,不僅於1972年成為伊利諾州第一個在獄中獲得學士學位的犯人,還輔導多位獄友獲得高中同等學力證明,並被評選為模範犯人。即使因為這樣有機會假釋,他還是選擇持續上訴,無奈2012年他就因糖尿病併發症,被送醫治療後過世。

至於他到底是被冤枉還是想要脫罪,隨著時間流逝,已經成為難以考究的謎題了......

(via guokr,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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