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嫁豪門弒親子?單親媽美過頭 一出庭就被輿論判死刑

文/法式軟糖

虎毒不食子,比喻人不論如何狠毒,也不會傷害自己的孩子。然而,美國這名26歲單親媽媽愛麗絲(Alice Crimmins),卻被指控謀殺兩個孩子,5歲的埃迪(Eddie)和4歲的瑪麗(Alice Marie),原因竟是想嫁入豪門?

出庭那天,愛麗絲以完美妝容出席,舉止優雅迷人,神態自若,在她走進法庭當下,人們已經定了她的罪。


(圖/pinsdaddy)

1965年7月14日晚上,愛麗絲把熟睡孩子留在公寓便出門了。第二天早上醒來時,埃迪和瑪麗兩個小兄妹已從臥房消失!愛麗絲急忙打給前夫克里明斯(Edmund Crimmins),當他趕到愛麗絲住所時,小傢伙們依舊沒有回來,屋裡只剩下前妻來回踱步,極度焦慮。幾天之後,瑪麗遺體被發現,脖子上有個深深的勒痕;兩週後,警方發現哥哥埃迪腐爛的屍體,死因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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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insdaddy)

當時,愛麗絲和克里明斯正在爭奪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判決遲遲未定,法官先將孩子暫時交由母親撫養。

愛麗絲和克里明斯是一對青梅竹馬,長大結婚後,彼此價值觀念漸離漸遠。愛麗絲從小家境貧苦,渴望成為一名貴婦,婚姻持續一陣子後,她發現到,安於現狀的丈夫克里明斯,永遠無法滿她的生活。粉色的婚姻生活,從此慢慢轉綠。愛麗絲開始尋覓新對象,她一次次被丈夫當場抓姦,卻一點都不在乎。被戴綠帽的丈夫終於受不了,於1964年正式與愛麗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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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愛麗絲與前夫克里明斯/pinsdaddy)

謀殺事件發生後,愛麗絲的桃色傳聞,似乎遠比兩具孩童屍體更受矚目,警方甚至在兩年追蹤調查後、罪證依然不足的狀況下,指控愛麗絲殺害了孩子,並宣稱其目的是為了「順利嫁進豪門」。1967年9月11日,愛麗絲遭到警方逮捕,1968年5月9日,出現一場著名的「桃色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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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審判中,警官曾經評價愛麗絲的態度,就像「一個冷血的婊子」。


(圖/pinsdaddy)

坐在被告席的愛麗絲,頂著時下最流行的頭髮,活像參加時裝秀的名媛,接受所有男人的注目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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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問向愛麗絲:「你最近在男友喬·羅萊克(Joe Rorech)的游泳池裡穿著什麼?」愛麗絲回答:「有時穿著泳衣,有一次,什麼都沒穿。」律師再次發問:「那當你光著身子在泳池時,你的孩子在哪裡?」愛麗絲:「他們已經死了。」

喬·羅萊克是一名富有的房地產商人,已婚並擁有7個孩子,他與愛麗絲結識於一間酒吧,愛麗絲當時是酒吧的服務生。富有的商人加上美妙的女子,這個組合很快產生了化學作用。

「桃色審判」幾天之後,喬·羅萊克也被傳訊到法庭上,律師向喬·羅萊克向他發問:「你們在游泳池裡都說了什麼?」喬·羅萊克不加思索表示:「她告訴我,她殺掉了她的兩個孩子。」原本一直面無表情的愛麗絲,終於激動了起來,大罵喬·羅萊克是騙子,但陪審團並沒有因此動搖,因為他們一心只想把愛麗絲送進監牢。


(圖/pinsdaddy)

陪審團相信一切不利於愛麗絲的證據,包括鄰居索菲(Sophie Earomirski)的證詞,索菲向警方表示,她曾看到麗絲與一個陌生男人在某個夜晚拿著兩個小包裹出門,即使這名鄰居後來被證實前幾年頭部受傷,記憶可能有問題。

陪審團也認為,愛麗絲在小女兒遇害後不過3天參加派對很不正常,雖然被告律師反駁,表示愛麗絲只是難過到想麻痺自己、轉移注意力罷了。另外,警方刻意強調愛麗絲看到屍體的時候很平靜,根本不像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種種跡象,已經把判決拉向控方這邊。

1975年5月,愛麗絲最終判決下來了,一條一級謀殺罪、一條過失傷人罪,兩罪併罰,一共判了5年至20年監禁。1977年11月,愛麗絲獲假釋出獄,從此,沒有人再有她的消息。


(圖/pinsdaddy)

《Little Deaths》這本書深入描述了此案件,序文中寫下:「當愛麗絲的私生活被攤在陽光下的那一刻,獵殺女巫動也隨之展開。」

這場判決,成為美國極具爭議的案件之一,愛麗絲顛覆了傳統女性的形象,她不是大家想看到的聖母瑪利亞,她的最大罪責,即是成了一個違反母性的蛇蠍美人。在她踏進法院前,早已被警方、媒體與大眾定罪,從來不是因為殺人,而是因為不檢點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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