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已滿手鮮血…失業男欠一屁股債 卻殺死唯一能救他的岳父母
不知道酸酸們小時候有沒有玩過夢遊先生這款遊戲,就是有一個男生他晚上會夢遊,然後我們要幫助他清空或銜接路線,讓他順利的回到家裡睡覺。
然而現實生活中的夢遊可一點都不有趣,在神經學上,這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作出一些危險的舉動,如翻窗、開車甚至一些暴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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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時候夢遊者並不知道自己正在夢遊,而身邊的人也只要確保他安全的回到床上睡覺就好,不需要特別叫醒他,不然他也許會因為這樣反而被嚇到。
但曾經在加拿大就因為夢遊而發生一件慘案,當23歲的肯尼斯‧帕克斯(Kenneth Parks)從夢裡醒來時,發現自己雙手已沾滿鮮血…
在1987年的加拿大,警方接獲了一個奇怪的報案,一名名叫肯尼斯‧帕克斯的男人來到警局自首:「我剛剛好像殺人了,喔天啊,我殺人了,我殺了兩個人!用我的手,天啊!我殺了我岳父母!就在我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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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吃一驚,但男子似乎正在情緒崩潰的邊緣,趕到帕克斯岳父母家時,看到眼前一片凌亂不堪的場景,帕克斯的岳母慘死倒在血泊中,岳父則是身受重傷昏迷不醒。
根據警方事後調查,帕克斯因為欠下了高額的賭債,挪用公款被發現後,最終丟了工作,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和妻子坦白了債務問題,並打算和岳父岳母求救。
接踵而來的事讓他感到疲憊不堪,坐在沙發上倒頭就睡著了,然而奇怪的是,在他醒來後發現手上有一個幾乎見骨的刀傷,和大量的血跡,他意識到自己可能闖了什麼禍了!但他本人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所以就先去警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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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發現他在晚上竟然開著車前往23公里外的岳父母家,並殺了他們,整個過程中,帕克斯毫無印象,然而基本上是所有證據都確鑿的情況下,卻在之後無罪釋放,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是帕克斯的辯護律師組織了一個睡眠專家團隊,研究了帕克斯的睡眠疾病史之後得出了一個結論:帕克斯整個晚上都屬於正在夢遊的狀態,他並沒有主觀意識,不構成犯罪謀殺。
不過夢遊症患者卻能獨自開車前往這麼遠的地方,的確是蠻匪夷所思的事,但醫生和神經科學專家指出,夢遊者會攻擊他人並非只是傳說,他們的確可能出現平常難以想像的行為,而且可能更為暴力。
帕克斯從以前就深受睡眠問題的困擾,專家們檢驗了帕克斯在睡眠時的腦電圖,發現他的睡眠活動的確和其他人不太一樣。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人在睡眠時會經歷的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入睡期:
準備開始進入睡眠,此時會出現昏昏欲睡的情形,腦波開始產生變化,頻率、振幅漸漸變小。這個階段有時候身體會出現入睡抽動現象,也就是以前午休的時候都會突然抖一下。
第二階段淺睡期:
屬於淺眠階段,這時腦波不規律,忽大忽小。
第三階段熟睡期與深睡期:
進入深沉睡眠,腦波的變化大,頻率、振幅增加。
第四階段快速動眼期:
會出現翻身動作,此時腦波迅速改變,出現如清醒狀態的高頻率振幅,類似進入了第一或第二階段,事實上只是進入一個「快速眼動睡眠(REM)」。
而通常人們只會在第一、二階段或是第四階段,大腦較淺眠的時候醒來,不會在第三階段的熟睡期與深睡期醒來,不過帕克斯卻在睡眠進入第三階段的時候,大腦意圖清醒10-20次!這充分的表示他的確可以長期受到夢遊症的影響。
再加上他原本是打算隔天去岳父母家拜訪,前一天因為壓力而睡不好,大腦為了渴求深層睡眠,強迫他進入了夢遊狀態而不自覺。
事實上,帕克斯也沒有要殺害岳父母的動機,他和岳父母的感情甚至好過和自己的父母,而帕克斯家中陷入財務危機,岳父母當時也還不知情,所以不太可能因此產生衝突。
帕克斯的夢遊症有家族病史,又有醫生、專家作證,加上他沒有殺害岳父母的動機,於是陪審團堅信他真的是因為夢遊症所犯下的罪行,因此宣判無罪釋放。
不過這也引起許多的爭議和討論,我們如何判定這個人的夢遊症是不是裝的呢?有過這樣無罪釋放的先例,難保以後不會被拿來當作是另一個案件的開脫藉口,不過就像我們很難證明這個人是否假借「夢遊」而犯罪,同樣也很難證明他是真的在夢遊,所以要靠這個藉口來開脫,基本上是非常困難的。
畢竟史上因為「夢遊殺人」的例子,並非每個人都如帕克斯一樣被無罪釋放,還要考慮到行兇手法、有無藥物濫用等其他因素。關於夢遊的原因,至今仍無法確知。但醫界普遍認為不外乎是家族遺傳及心理壓力等因素。
原來夢遊真的會做一些平常不會去做的事,一想到連睡覺都沒辦法好好睡就覺得蠻辛苦的,不過真的夢遊的話,可以讓我在夢中就完成好幾天份量的稿子嗎?至少醒來後會覺得心情好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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