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渣男「奉子娶小三」婚禮蹦出元配 辯護律師寒顫:全為錢!
文/羅小編
最近電視上又重播七年前的夯劇《犀利人妻》,小編還記得高一時班上不管男生或女生,每到星期五或是星期六就會死守在電視機前補完當周的最新進度,然後下個禮拜一大家一起討論,飾演謝安真的隋棠有多可憐、劇中身為心機深沉的小三黎薇恩有多麼的咄咄逼人!
劇中,女主角謝安真與其丈夫溫瑞凡已經是結褵十年的夫妻了,謝安真有臉蛋有身材,只差是因為身為家庭主婦而不太會打扮自己,某天在表舅的安排下,黎薇恩住進了謝安真家,然而卻漸漸勾引上「姐夫」,謝安真十年夫妻情危在旦夕......。
▲《犀利人妻》海報/翻攝自維基百科
這部劇完美體現世間男女在愛情上都會經歷的難題,在當年創造出許多至今仍讓人無法忘懷的流行語和經典語錄,如「小三」、「在愛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然而這種富有戲劇張力的情結最近卻在南韓完美無瑕重現!一則誇張又離譜的故事在南韓國內各地「大嫂團」論壇上不斷被分享與討論,這則故事的主角是南韓知名入口網站Naver上的「免費法律諮詢」Cafe(카페,類似以前的奇摩家族)裡的女會員,她將自己的故事分享在該Cafe,並請求身為律師的Cafe管理員一起前往丈夫與小三「重婚」的結婚會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丈夫竟然瞞著自己與外面的小三結婚!而且婆家的人都知情?!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示意圖/老公背著自己和外面女人結婚?)
女主角英熙(化名)今年33歲,在12年前還是純純21歲大學生時與男主角哲秀(化名)相遇,雖然當時哲秀只是個窮學生,沒有錢、沒有車、也沒有房,但對英熙可是真心真意喜愛,他非常疼愛英熙,看在哲秀一片真心上,英熙接受了哲秀,兩人熱戀了六年後終於步上禮堂。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示意圖)
婚後英熙一直向哲秀表明自己想要生孩子,但哲秀只希望能好好沉浸在兩人的「愛情世界」裡,他向英熙說:「我不想讓小孩綁住我們的婚姻生活。」英熙在聽了哲秀的想法後也覺得,與其婚後為了孩子分身乏術,還不如跟丈夫過著幸福美滿的兩人生活,於是他們決定當頂客族。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兩人就這樣過了平淡的六年婚姻生活,直到最近,哲秀突如其來的一句話瞬間讓英熙從天堂陷入地獄......。
某天,哲秀如往常一樣下班回家後與老婆英熙共同吃晚餐,英熙黏在哲秀身旁訴說著今年暑假的計畫,突然,哲秀拋出了震撼彈:「...我們離婚吧!」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哲秀接著說:「我在外面有女人,她現在懷孕了,我想我們不能一起同居!」
(示意圖)
當英熙得知原來丈夫哲秀在外面亂搞後,整日以淚洗面,某天,她從朋友得到更令人憤怒又震驚的消息。
「誒,聽說妳老公今天要結婚了!」
雖然兩人關係已然破裂,甚至已經準備打離婚官司,但婚姻關係並未正式結束,英熙在半信半疑下來到哲秀與小三的「婚禮會場」。
當看到哲秀穿著新郎禮服牽著小三的畫面後,英熙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原來老公一直在欺騙自己......。
▲由左而右依序為小三媽媽、小三爸爸、事發女主角、外遇的丈夫與小三、婆婆/翻攝Naver Cafe,下同
更扯的是,曾經視自己如女兒般疼惜的公婆竟然也在場,明顯已經知情。英熙終於忍耐不住內心的怒火,她從後方衝向台前大吼大叫,向來參加結婚典禮的在座親朋好友大喊:「哲秀是我的丈夫!他是有婦之夫!」
此時只見哲秀與小三好像早料到這一切般,他們冷眼喵了英熙一眼,但哲秀的爸媽卻急壞了!哲秀媽媽似乎想要向小三的家人隱藏兒子已是有婦之夫的事實,她急忙把英熙拉往台下,男方其他兄弟姐妹也加入戰局,他們佔著自己人多,將英熙團團圍住,雙方就這樣在婚禮會場上吵了起來,一群人使用暴力將英熙拖離會場外。
▲婆婆(藍色韓服)抓著憤怒的女主角(黃衣)不放,哲秀只轉過頭喵了一眼
身為英熙便護律師的Cafe管理員接獲通之後火速趕往現場,並把照片拍下來Po上網,這齣鬧劇甚至還引起當地警局的關切,不斷有警察來勸英熙離場,警方得知所有實情後也只能無奈表示,只有英熙離開會場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律師親眼目睹這場糟蹋女人、無情的婚禮,他在文中痛罵哲秀與小三恬不知恥,簡直禽獸不如!即使尚未完成離婚程序的妻子來鬧場,哲秀和小三還是照樣走玩了婚禮的程序,唱讚歌、拍團體紀念照......。
▲由左而右依序是警察、女主角、小三家的長輩
律師也在文中表示,小三的父親似乎是南韓當地知名的商業人士,從小三家人的表情來看,他們似乎也是第一天知道原來女兒的未婚夫早已是有婦之夫。小三懷上的孩子極有可能是哲秀的種,加上小三的家庭可能是當地的名門望族,這也難怪婆家即便知情,還是仍不顧一切的極力想隱瞞真相。
該名律師在文末表示,有機會再向網友交待後續故事發展。
▲女主角和婆婆對峙中
南韓網友看到這則故事後紛紛為英熙抱不平,網友道:「真是瘋了!」、「這是人做的事嗎?」、「完全浪費了女人12年的青春!」
也有網友理性分析,指出英熙和哲秀還尚未離婚,就算哲秀和小安三已經穿過婚紗、辦過結婚典禮也不能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否則就是犯下「重婚罪」。
▲由左而右依序是丈夫、婆婆、公公、小三爸爸
南韓的釋憲機關憲法裁判所(헌법재판소)2015年2月26日宣布通姦罪(南韓刑法241條)違反憲法精神,隔年1月6日正式廢除通姦罪。雖然通姦罪的廢除讓韓國歐巴們產生一種錯覺:「以後在外面亂搞也沒關係了」,但南韓民法第840條依舊具有效力,當配偶出現任何不當行為(如外遇、遺棄)時,提告人可以訴請離婚,此外還可獲得精神賠償。
看完兩人的故事,小編我認為瞎扯程度簡直令人嘆為觀止,根本就是台灣鄉土劇或是韓劇會出現的情結啊!你以為韓國人只會在電視上丟泡菜嗎?這故事跟MBN電視台《不可思議的的故事,實際狀況》(기막힌 이야기-실제상황)裡出現的情結有87%像,這個節目比較像是台灣以前流行過的類戲劇(如玫瑰瞳鈴眼),如果酸酸們好奇故事後續發展,不妨可以追這個節目,我大膽預估今天這則故事不久後一定會被節目翻拍!
延伸閱讀:
*小六妹妹煮給全家吃!南韓歐巴堅信「真男人不下廚」女友好幻滅
*高中導師強吻硬交往 被逼墮胎還朝諷:「怎不順便割雙眼皮?」
*南韓部長反墮胎「女人爽做愛要負責!」 一句話讓女性理智線全斷
延伸影音:
via Naver Cafe、大韓民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