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抽皮夾鈔票!韓母堅持罰兒「到警局自首」 警讚:你媽教得好
學習如何承擔犯錯的後果,是作為家長對小朋友教育最重要的一環。南韓一名媽媽就因為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在自己錢包裡偷抽走了一萬韓圜(約台幣270元),處罰他一個人到警察局「自首」,並要警察叔叔為他在悔過書上簽名才能回家。
南韓警察廳(경찰청)官方粉專就po出了這段「小弟弟投案」的可愛經過。當天警局裡的韓(한)姓刑警正結束巡邏任務,發現這名小男孩在警局外苦惱徘徊,他耐心詢問男童是否遇到了什麼麻煩事。沒想到男童卻從口袋掏出一張悔過書,並說媽媽要罰他讓警察叔叔在悔過書上簽名,才准回家。
12歲男童的悔過書上寫著「我拿走了媽媽的一萬圜,因為這個禮拜零用錢不夠用,才會偷拿媽媽的錢。很對不起偷了錢,又害媽媽傷心。所以我會接受處罰,到警察局自首拿到警官的簽名。我以後再也不會偷東西了,真的很抱歉。」
南韓警察廳(경찰청)官方粉專就po出了這段「小弟弟投案」的可愛經過。當天警局裡的韓(한)姓刑警正結束巡邏任務,發現這名小男孩在警局外苦惱徘徊,他耐心詢問男童是否遇到了什麼麻煩事。沒想到男童卻從口袋掏出一張悔過書,並說媽媽要罰他讓警察叔叔在悔過書上簽名,才准回家。
12歲男童的悔過書上寫著「我拿走了媽媽的一萬圜,因為這個禮拜零用錢不夠用,才會偷拿媽媽的錢。很對不起偷了錢,又害媽媽傷心。所以我會接受處罰,到警察局自首拿到警官的簽名。我以後再也不會偷東西了,真的很抱歉。」
韓姓警官將男童帶進局裡,隔著桌子聽過整段偷錢故事的經過後,警官雖然感到有點好笑,但為了讓男童記取教訓,還是板著臉嚴肅的告誡小弟弟,若是一般偷竊罪犯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就算是媽媽的錢也不可以偷!但因為相信小弟弟不會再犯,才會替他在悔過書上簽名。
男童被告誡後淚流滿面,向韓警官承諾自己不會再犯。其他警員也上前要他別太難過,趕快回家跟媽媽道歉。
韓姓警官也稱讚男童的媽媽「教育方法正確」,而網友看完這段故事,也大力讚揚參與事件的警員們,認為在場警員對男童非常有耐性,幫助他從小建立犯錯就要承擔後果的正確價值觀。
小宇宙看完這個故事,也不免佩服這位媽媽的教育方法真好啊!舉個例,一個調皮小孩在公車上拉扯其他乘客的衣角,不少父母會用「你再拉姐姐就要生氣了」這種說法制止小孩,如果乘客不生氣的話,難道打擾陌生人的行為就對了嗎?應該要用「每個人被陌生人觸碰,都會感覺不舒服,所以你應該要跟姐姐道歉,下次你想跟別人玩,應該要先問對方可不可以。」這樣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