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想當法醫? 扛死去親人抵學費 沒父母就挖陌生墳墓
文/瑪莉.羅曲(《華盛頓郵報》認證的美國最爆笑科普作家)
譯/林君文
為因應合法解剖的屍體短缺,英國和早期美國解剖學院中的教師轉而進行骯髒的交易。久而久之,他們的汙名傳開了,若你有興趣用你孩子截肢後的大腿換點啤酒錢,就該去找他們(更精確地說,是三十七分半毛錢;這在一八三一年紐約洛徹斯特[Rochester]發生過)。但是學生們可不願意付了學費到頭來只學到手臂和腿部解剖;學校必須尋找完整屍體,要不然只好眼睜睜看著學生轉往巴黎的解剖學院,在那裡,市立醫院中無人認領的窮人屍體可作解剖之用。
極端的手段相繼而出現。常會聽到解剖學家將剛死去的親人屍體先行搬至解剖室中一個上午,再將之葬於教堂墓地。十七世紀的外科醫師兼解剖學家哈維(William Harvey)不僅以發現人類循環系統著稱,更是醫學史上少數對其使命奉獻至深的名醫,甚至不惜解剖自己父親和妹妹的屍體。
(圖/Pixabay)
哈維會這麼做是因為他沒有其他的選擇,竊取他人至親的遺體,或是放棄研究,他都無法接受。近年來生活於塔利班政權下的醫學院學生,也面臨了類似的兩難,偶爾也會做出類似的決定。在狹義地詮釋《古蘭經》對人體尊嚴的詔令下,塔利班神學士禁止醫學教授解剖屍體或使用屍骨來教授解剖學;其他回教國家非回教徒的遺體不在此限,但這在阿富汗也被禁止。二○○二年一月,《約紐時報》記者大西(NorimitsuOnishi)專訪一名坎達哈(Kandahar)醫學院的學生,他曾痛苦地決定將他摯愛祖母的屍骨挖出,和同學一起使用研究。另一名學生挖掘出他從前鄰居的殘骸。「是的,他生前是位好人,」他這樣告訴大西。掘出他的屍骨,我當然百般不願……但我想到,如果有二十人可因此獲益,那就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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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謹慎、煎熬的敏感心理,在英國解剖學院的全盛期幾乎絕跡。一種更普遍的伎倆是溜進墓園,將某人親戚的屍骨挖出研究。這種行徑逐漸被人稱作「盜屍」(Body Snatching)。這在當時是新式犯罪,有別於原先已存在的盜墓。從前盜墓只是偷竊富有人家埋藏在墳墓或地窖中的珠寶和傳家寶。持有屍體的袖扣是項罪行,但是藏匿屍體本身卻不犯法。在解剖學院大為風行之前,書中沒有相關法律條文懲罰盜用新近死去的屍體。畢竟過往除了戀屍癖之外,實在沒什麼理由盜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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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解剖學教師利用大學生對夜半惡作劇的千古不變嗜好,鼓勵他們突襲墓園,為課堂教學提供屍體。十八世紀時,在某蘇格蘭學校,這類的安排更為正式。理查森就寫道,學費可用屍體代替現金繳付。
(圖/Pixabay)
其他的教師則一肩挑起這項恐怖任務。這裡說的可不是見不得人的庸醫。他們都是外科這一行裡備受敬重的專業醫師。美國殖民時期的醫生席維爾(Thomas Sewell)曾是美國三任總統的私人醫師,並創立了現今的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醫學院。一八一八年,他因為在麻州伊普斯里其(Ipswich)挖掘並解剖一名女子的屍骨而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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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人去挖掘屍體的解剖學家也大有人在。一八二八年時,倫敦解剖學院的需求量之大,十個全職和約兩百名兼職的屍體偷竊工足足可以忙上整個解剖「旺季」。(解剖課程只在十月到隔年五月間舉行,以避免惡臭和炎夏屍體迅速腐敗。)根據那年眾議院的證詞,六、七名被稱為「掘墓盜屍人」(resurrectionist)的掘屍成員,挖出三百一十二具屍體。他們的年收入約在一千美元上下,比起一般勞工的酬勞要高上五到十倍,夏日還可以放暑假。
這項差事不甚道德,醜惡的程度無庸置疑,但是實際做來可能比聽來要容易些。解剖學家要的是新鮮的屍體,所以屍臭不是問題。掘屍工不須掘起整個墳墓,只要撬開墳頂一端,然後將鐵橇滑進棺材蓋下,向上扭轉,棺木便會應聲彈開。最後在屍體脖子或手臂上繫上繩子,像釣魚一樣拖出,至於剛剛挖掘時堆在帆布上的泥土,再全部堆回墳穴。整件工作為時不到一小時。
許多盜屍人原本在解剖室中擔任挖墓人或是助理,因此有機會接觸到這一幫同夥和他們的勾當。優渥的報酬、彈性的工時吸引了這些人,他們放棄合法的職位,選擇拿起鏟子和布袋。出處不詳的《復活者手記》(Diaries of a Resurrectionist)中有幾篇手寫日誌,勾勒出這些人物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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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號,星期二(一八一一年十一月)。出去晃晃,從巴斯洛(Bar tholow)那兒帶來鏟子……巴特勒(Butler)和我醉醺醺地回家。
十號,星期二。整天都醉得不省人事:晚上出門,在邦希爾區(Bunhill Row)找著五個。傑克幾乎被埋。
二十七號,星期五……去哈普斯(Harps),找到一大個,把它搬到傑克家,傑克、比爾湯姆沒跟來。大夥兒買醉。
(圖/取自Pixabay)
作者以非人稱形容屍體,讓人不禁聯想這是否洩露他對這些活動心理不適。他並未在屍體的模樣上著墨,也不會為了它們可悲的命運傷神。除了以大小、性別區分外,他無法以其他方式談論屍體。偶爾屍體們會被升格為名詞(通常被指為「東西」,例如「壞東西」代表「腐爛的屍體」);不過,這很有可能不過是作者沒辦法正襟危坐、草草以速記了事罷了。稍後的記載顯示他懈怠到連「犬齒」(canines)都不願拼出,只以「Cns」代替。(當「壞東西」被挖出時,「Cns」和其他的牙齒一併被拔出,賣給牙醫作假牙,2這一番工夫才不至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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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不過是具屍體:解剖、撞擊、挨子彈,暢銷書作家帶你解開屍體千奇百怪的用途》
作者:瑪莉.羅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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