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做正確的事」!檢討選民是失敗者才做的事

文/仿生鹿

※本文寫於11/24開票當日,請讀者將時序拉回當時

今晚的結果讓很多人感到難過,無論是地方選舉或是公投,尤其是在我的同溫層之中,有的人對於社會絕望、悲憤並且痛恨那些反對者,有的人甚至是在捷運上看到女孩因為平權公投的結果而痛哭。

在從屏東回到台北、5個多小時的客運車程上,我睡不太著,不斷地思考著今天發生的一切有什麼樣的意義?

在投票所前,我看見了剛年滿18歲來投票的女孩,也遇見了里長候選人。排在我前面的一對老夫妻看似已經70多歲,老爺爺推著坐在輪椅上的老奶奶,兩人雙手顫抖地拿著一疊選票,但蓋印卻蓋不穩、選票好幾次在圈選處掉落地上,不得以的情況下選務人員稍稍協助他們完成投票。

▲投票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陳玉攝)

我想跟各位說的是,民主,從來就不是「選擇正確的事情」,而是「讓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無論是一個剛成年的首投族、聲勢浩大的市長候選人,或者是年事已高、坐在輪椅上還需要選務人員協助蓋印的老人,每個人有同樣的一份選擇權。

很多中老年人靠著Line裡面宣傳的公投號碼背著數字,條文可能也沒有完全理解就這麼蓋章了。或許有人會開始認為,某些族群早已失去判斷的能力,投下的票到底有沒有意義?一人一票,這是民主的好處,也是它的壞處。無論是1,500元的重陽敬老金也好,或者是反對衝擊他們道德觀、卻也說不出哪裡有問題的同志婚姻也好,大家都只是在主觀意識下選擇「認為對自身有利」的決定。

所以我們應該禁止特定族群投票、讓有智識的人來決定國家的未來嗎?不,這是只有獨裁專制的國家才會有的想法,誰來決定某人有智識、有智識的標準又是什麼,只會掌握在有權力的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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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同志婚姻,同志大遊行,同婚。(圖/記者錢玉紘攝)

台獨、廢死、性別平權、國家正名,對我而言這些事都不是一場投票或一項條文能夠決定並改變的,而是整體社會、國家的人民對於議題達到高度共識的時候,才算是真正的成功。鄭南榕先生曾在他的筆記裡寫著:「解決政治問題,請用政治家手段,不要用革命家手腕。」認為是正確的事情就一定會有大批群眾支持,是造成同溫層隔閡的原因,畢竟沒有人會覺得自己是錯誤的。

在投票前去吃早餐時,才跟投票意見與我完全相反的老媽談到,曾經聽過一句經濟學的話:「會去檢討客戶的公司,只是一間失敗的公司。」同樣的,會去檢討選民不支持的政黨或者政見,也不會是成功的。

我想告訴那些今天對於選舉結果大失所望的朋友們,不要去憎恨那些反對你意見的人,革命家選擇消滅自己心目中的敵人,而政治家選擇拉攏、說服別人與自己為伍。千萬別覺得這樣子很可恥,或許去拉攏別人更加費時費力,但效果卻是長久深遠,畢竟沒有什麼重大改變是可以透過立竿見影的方法造成的。要如何讓社會上更多人認同一項共識,才是彼此需要去督促實行的。

▲我家主子,翻拍必究。(圖/仿生鹿攝)

至於我為什麼會選擇放這張照片?因為這個小傢伙從昨天開始跟我分隔了36個小時,投完票去看《怪獸與葛林戴華德的罪行》時,看到騶吾又讓我特別想念她。

嗯,反正就是想順便曬個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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