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主法》歸還病床上的選擇 護理師大力支持:太多病人連說不都沒力氣
文/林佳嬡
記錄生命,凝視死亡,起飛那一刻,我們相依相守。
延續生命還是延續痛苦?關於護理師眼中的惡病與善終
今年,臺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同時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在1月6日正式開始實施。《病主法》的基本理念是確保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且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看在護理師林佳嬡的眼中,是再支持也不過。「醫護人員在替患者抽痰、例行性治療時,患者百般痛苦,雙眼空洞凝視天花板,到最後連說「不」的力氣都沒有了。我不禁在想,醫療儀器是延長了病人的生命還是痛苦呢?」作者林佳嬡在書中不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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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職業是連結生與死的按鈕,她的快門是揭露衝突與真相的橋樑
作者林佳嬡,1991年生,現職為加護病房護理師,同時是熱愛拍照的攝影師。2016年的作品「天使之吻」得到台灣醫療優質形象報導獎,對她來說,攝影是紓解壓力的方式、一種情感投射,也是她的逃生出口。她第一次自己規劃的醫療議題攝影主題便是「DNR」。
DNR與CPR之間的矛盾與煎熬
DNR,全名Do not resuscitate,中文為「拒絕施行心肺復甦術」。(其內涵為:當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自己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在加護病房中,有許多病人在接近生命盡頭時被CPR救回來,然而往往這一切「搶救」,只是讓病人在生命末期經歷急救及無效醫療的折磨。有些案例是因為沒有DNR的觀念,當然,也有更多因素是來自親屬的無法放手。「人生最好的告別方式,應該是坦然面對身後事,自己決定要怎麼走。」在看過無數的病人受到大大小小的煎熬,作者認為應該要將DNR的重要性推廣出去。
▲加護病房示意圖/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有些時候我常在想,若是家屬能親眼所見急救過程,是不是更能增加放手的意願?」至今,仍然有許多人認為「簽署放棄急救等同於放棄治療」,即便病患本身簽署DNR,若家屬堅持,仍會實施急救。「因為死人不會爬起來告活人,但活人會告死活人,我們也莫可奈何。」作者有感於這樣的情況,於是將DNR拍攝為一系列的影像作品--「放手,有尊嚴的離開」,讓末期病人回歸自然死,安詳往生,不以人為手段來延長生命,是這系列拍攝影像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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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吻」
2015年6月27日,臺灣發生八仙塵爆事故,此次事件造成15死484傷。「每位傷患身上都是大範圍70~90%面積燒傷,涵蓋了四肢、前胸、後背及面部,身上的傷口是遭受火吻的皮膚,不,那已經不是皮膚,皮膚已經被燒得殆盡。」
佳嬡在書中回憶道,「那次的塵爆事故,加護病房內有十三床大範圍面積燒傷的傷患。當換藥的時候,每位傷患需動用將近十位的醫護人員。主護先替傷患施打止痛藥物後在旁監測病人的生命徵象並隨時幫忙遞物,兩三人負責分批拆開病人身上舊的敷料。因為每個部位都是深度燒傷,敷料就像千層蛋糕一樣,厚厚的一層接一層,治療巾拆開後是彈性紗布,用敷料剪剪開紗布後是再一層的治療巾,治療巾下是燙傷紗布,最後緩緩撕開燙傷紗布後才是血肉模糊的傷口……。」
每一次的換藥,都是病人淒厲的哭喊,醫護人員也只能給予傷患鼓勵支持;而在這樣高壓的狀態下,情緒長久地積壓,傷患與醫護人員在某種程度上是等同關係的煎熬與疼痛。
活在生死最前線--珍惜當下,不去強留
這本書透過加護病房護理師的雙眼,帶領讀者一窺那些生死交關--白髮人送黑髮人、有渴望求生的患者,也遇過一心求死之輩,來來去去的生者與死者,每一個人多少都在她心中留下一點什麼,因此將其記錄下來。「加護病房是一個總是被憂傷與痛苦覆蓋、卻還得努力挖出溫暖力量撫慰病患心靈的晦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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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佳嬡筆下的每一位逝者,對她來說,都是一字一痛。死亡無可避免,憂傷總是伴隨而來,究竟怎麼樣才算是無憾此生?也許每個人到最後一口氣時,才有真正的答案;然而在那一刻到來前,我們仍能選擇告別的方式,有尊嚴地與世界簽下善終的契約。
*本文摘錄自《Free To Fly:生命、勇氣、愛,加護病房護理師眼中的醫療群像與生死覺察》
作者:林佳嬡
本文由 時報出版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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