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檢舉同學作弊「反被公審道歉」 教師批:導師有義務保護當事人

文/皮諾丘(教師)

這幾天筆者在網路上看到一起很扯的新聞「小六女檢舉作弊,導師竟強迫公開道歉」,身為教育工作者,我想我有必要出來說說幾句話。新聞內容點進連結就看得到,筆者在此不再贅述。

首先,我想吐槽那位導師的是,班上疑似有學生作弊,沒有在當下抓到或檢舉,就沒有辦法證明該生作弊嗎?顯然這位老師是不想處理、不敢處理或根本就不會處理。

如果不會處理的話,筆者在此分享自身的處理經驗供那位老師或沒有經驗的老師參考。一般來說,學生作弊被抓到可分為現行犯跟嫌疑犯,現行犯大部份都會坦承犯行不諱,這個比較沒有問題;嫌疑犯則是閱卷之後的分數和平時表現差太多。經比對座位附近的考卷,重複度又過高,這時老師就會合理懷疑該生作弊,而這一類的嫌疑犯一定打死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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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也說不定是學生突然大徹大悟發奮圖強,所以成績突飛猛進也不一定。師生雙方不用劍拔弩張,只要拿一張空白卷讓學生再寫一次,就可以還他清白。只是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沒有學生可以通過這一關的考驗。


▲只要給學生一張空白考卷重寫,就可以釐清是否有作弊之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考試作弊牽扯到公平性的問題,所以有時候會收到學生具名或匿名檢舉。這時,老師的處理就要非常小心,因為班上其他人都睜大眼睛等著看好戲,而老師在處理的過程中又要保護當事人,以免衍生諸如學生被貼標籤或是霸凌等事端。

我個人的處理方式是利用導師時間跟學生重申校規針對作弊的罰則,說之以理;再跟學生闡明靠作弊拿到的分數,一點都不光明磊落,對其他循規蹈矩的同學也不公平,動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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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原則是不能在全班面前指名道姓的數落該名作弊的學生。該名學生若是初犯,我會選擇原諒,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畢竟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學生不是不能犯錯,而是從小錯中學到教訓,並接受他人的原諒,以後等學生長大,他的心中才會有愛,才會試著去原諒別人。

總而言之,這位導師的處理荒腔走板,完全不及格。他不僅洩漏檢舉人的身分,使其心生恐懼,遭受霸凌,對於被檢舉人是否涉及作弊,也未做查證的動作。更過分的是竟然要檢舉人公開向被檢舉人道歉,只因對方家長是家長會長。這完全失去了教育的本質,彷彿告訴學生,在這個社會上只要有錢有勢,黑的都可以是白的;沒錢沒勢的,對的都可以變錯的。


▲處理作弊時,應避免公開名稱數落學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更可怕的是事情被媒體報導後,校方的處理態度,只想息事寧人,還說該班導師並非顧及家長身分而有差異,只是「回歸學生學習本質」去處理。這樣的大人真是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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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小蘭氣憤地說:「我們真的好委屈,沒做錯事為什麼要道歉?」認為班導師會這麼做,或許是因為男同學的媽媽是家長會長。這讓我想到幾年前,輕生的作家林奕含說過的一句話:「他硬要進來,而我為此道歉。」做錯事的不用道歉,沒做錯事的卻要為此道歉。一個才小六的學生,就讓她看到這個世界如此醜陋而不堪的那一面,會不會太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