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7歲幼童免罰還可領獎!少年教會內淫摸堂妹 女童母親拖病抗議
當發生性侵案件,國家機構、司法機關固然要挺身而出保護被害者、家屬,除了提供相關司法協助,也應將犯人繩之以法,除了能替天行道,也能讓被害者、家屬們安心。
不過在南韓,現實往往比連續劇所描寫的還要更不堪、更絕望!一名媽媽在青瓦臺官網發起連署,在請願文中寫下了他對南韓檢察官、司法機構的絕望,因為公權力竟公然縱容、保護罪犯,被性侵的女兒無法討回公道!
▲被害女童媽媽上街頭表達憤怒(圖/翻攝自Naver Blog)
根據韓媒《日曜首爾》(일요서울)報導,這名男學生性侵女童時只有13歲。據悉,加害少年和被害女童是堂兄妹關係,平時走得十分親近。2014年,當時年僅7歲的被害女童住在加害少年父母所經營的教會,某個夜晚,少年趁堂妹熟睡時,用雙手觸碰她的身體,並要求堂妹和他發生類似性行為至少兩次,造成女童身心靈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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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加害者是熟識的親戚,女童根本不敢開口,被堂哥性侵的事實也隱藏了三年多,直到2017年,女童聽到堂哥要來家裡過夜,才嚇到顫抖著雙手向父母要求:「可以別讓那哥哥來嗎?」,少年性侵7歲女童的事實才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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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童在教堂睡覺時,遭堂哥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於是女童父母向警方提出告訴,不過檢方判定,加害少年當時的年齡還未滿14歲,尚屬於《少年法》保護的10~14歲「觸法少年」(촉법소년),2018年當時首爾中央地檢之檢察官以「證據不充分」為由,決定不起訴該少年,性侵女童的少年並未受到任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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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母親痛不欲生,本以為事件就這麼結束,直到今年1月28日,首爾中央地檢掌握到和加害少年有關的證據,才決定再度展開本來終結的女童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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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少年在個人臉書資料登記,實際出生年為1999年(圖/翻攝自Naver Blog)
加害者身分證上登記的出生年是2001年,但實際上該少年的出生年為1999年,足足比戶政登記資料少了兩歲,而根據南韓法律,判定涉案相關人未成年與否的基準應在於實際年齡,並非戶籍登記資料上的年齡。
為了能讓加害少年繩之以法,女童媽媽定期到首爾光化門廣場,舉著布條、拿出擴音器舉行「一人示威」,希望世人、媒體、法律機關能夠正視此性侵案。在抗議期間,女童母親甚至疑似受到加害少年威脅,發表在網路論壇上的文章也被按下了「怒」、「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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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童媽媽上街頭表達憤怒(圖/翻攝自Naver Blog)
本該以為事情有了轉圜的餘地,但女童媽媽偶然在網路上,看到加害少年領獎狀的照片後,徹底憤怒了!
今年5月15日,首爾江南警察署的警牧室(警察局內的教會)特別頒發獎狀、獎金給待在保護機構裡的2名逃家少年,其中一名男子正是性侵7歲堂妹的男學生!
▲領獎男子,疑似就是性侵7歲堂妹的少年(圖/翻攝自Naver Blog)
女童母親在連署文中表示,該少年在東窗事發後,從家裡逃進了離家青少年保護機構(청소년 쉼터),同時向警方舉發養父母家暴自己。少年接受了機構的庇護後,展開一連串社會、宗教活動,少年的行動被機構、警察署認定為離家傑出少年優秀的表現,因此決定頒發獎學金、獎狀,還將照片上傳至Naver Blog。
▲江南警察署頒獎給加害少年(圖/翻攝自Naver Blog)
女童母親憤怒至極,因為加害少年被認定為肢體障礙,持有3級肢障手冊。女童母親指控,加害少年的行動如同2017年犯下性侵、殺害、棄屍案的臼齒爸爸(어금니 아빠),利用身體殘缺騙取世人同情心,取得政府、保護機關的協助。
女童母親控訴,保護機構聽信了加害少年的謊言,極力保護,使得檢方無法順利調查、搜索性侵女童案。
▲加害少年受到青少年保護機構的庇護(圖/翻攝自Naver Blog)
女童母親持續到光化門廣場、或男團演唱會場地前舉牌進行一人示威,並將照片、文字上傳網路,獲得廣大網友迴響,許多人認為國家利用人民繳納的稅金保護犯罪者,最後江南警察署警牧室刪除部落格裡當天頒獎的照片、文章。
江南警察署對於領獎少年竟曾犯下性侵女童案,表示完全不知情!警牧室金姓牧師對媒體表示,5月是政府機關的「青少年關懷之月」,由警察署女性青少年科選定轄區內的優秀少年,頒發獎學金和獎狀。
▲女童母親抗議期間服用抗過敏藥物,引發呼吸困難(圖/翻攝自Naver Blog)
女童母親最後在連署文中表達三大訴求:
一、撤銷加害少年的獎狀、並追回獎學金。
二、將加害少年逮捕歸案、羈押調查。
三、離家青少年保護機構、辦案之警察署和檢方需向被害者家屬和首爾市民公開致歉
寫到此,酸酸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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