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殺警案!通融無票進站犯了因果謬誤? 出發點應是「人」

文/皮諾丘

昨天有一名英勇的警察因為補票糾紛,被乘客刺傷最後不治身亡,每次發生重大社會案件,免不了的就是事後的檢討,有人說是恐龍判決造成警察不敢開槍害的;有人說是因為法官都不判死,判死的又不執行,才會造成社會風氣敗壞,關於這兩點,筆者也認為有改革的空間,但是扯到這兩個議題,筆者認為有點模糊焦點,今天有哪一個警察會想到一個單純的補票糾紛,竟會被一個預藏刀子的乘客刺傷,今天車廂內有這麼多乘客,我想沒有一個警察會在這種情境下開槍。

筆者想討論的是警察已經被刺傷了,為何旁邊的乘客還可以拿手機出來錄影?而不是想辦法幫忙這一位已經負傷的警察制伏歹徒,或許有人會說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都會選擇明哲保身,誰會冒這個風險去跟歹徒搏鬥,今天歹徒如果拿槍,那我沒話說,但他是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年人,手上拿的只是一把小刀子,你就算拿雨傘拿包包丟他都好,至少可以削弱歹徒的戰鬥力,警察的臟器外露及出血過多,是不是在跟歹徒僵持的那45秒,因為這名英勇的警察在負傷之下,還用盡全身的力氣與之搏鬥造成的,那45秒如果車廂內有任何一個英勇的乘客挺身而出,警察是不是就不會死?當然這些都是馬後炮,現代人手機不離身,看到好笑的、有趣的、新鮮的事物,第一個念頭就是拿手出來攝影及拍照,但能不能請大家以後遇到車禍、火災或是其他災害,第一件事情是趕快通報有關單位前來處理,或是想辦法替對方解決問題,而不是反射性的拿手機出來錄影拍照,今天這名警察如果是你的家人,你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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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自強號列車嘉義站,鄭嫌持刀殺警,25歲李姓鐵路警察不治身亡。(圖/翻攝李姓員警臉書)

接下來我想說的是,台鐵及部分民眾把事發原因歸咎到「通融無票進站」,是犯了因果謬論,首先讓我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因果謬論。舉例來說,統計研究發現,冰淇淋銷量最高的時候,就是公共泳池的溺水事故發生得最多的時候。

所以應該要禁止賣冰淇淋,事實上溺水的原因是夏天到了,所以玩水的人變多了,不關冰淇淋的事。同樣的道理,今天就算這位乘客有票進站,他可能只買了短程車票,還是會面臨補票的問題,一個正常人就算被要求補票,也不可能拿刀砍人,所以把檢討重點擺在全面禁止無票進站,是劃錯重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希望政府馬上動起來,列車長配給電擊棒或辣椒水,這些配備花不了多少錢,警察出勤一律雙人一組,料敵從嚴,其中一人應隨時做好制伏歹徒的準備;至於一般民眾,包包內也可以準備一些自保的物品,諸如防狼噴霧、辣椒水等合法的物品,遇到違法或可疑人士盡量不要直接和對方對話或起衝突,以免激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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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營造一個讓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社會,可是我看到的是,為了避免行車糾紛被打,大家車上都放了一根棒球棍防身,以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包包裡面可能要隨身攜帶一支電擊棒以自保,電影「少林足球」有一句經典名言「地球是很危險的,你趕快回火星去吧!」真是神預言,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地球真的越來越危險了,你永遠不知道坐在你身邊的人,包包裡有沒有炸彈或刀子,他明明不是汽車維修員,卻帶著一隻扳手,他明明不是棒球員,車子裡面卻有一支球棒,或許手機大廠應該要研發有電擊功能的新型手機,這樣才可以邊錄影邊擊退歹徒,一次滿足你兩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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