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起姦殺說明他極度自戀 「扭曲型罪犯」源自父母從小替他收爛攤
文/ 張蔚
妳願不願意當我畫作的模特兒?——大久保清連續強姦殺人案
地點:日本群馬縣。
案件類型:連續強姦殺人。
結果:10名當事人遭到強姦,其中8名當事人被殺害。
背景:人格障礙造成的扭曲型發洩犯罪。
犯罪動機:發洩性慾,滿足空缺心理。
犯罪目的:違反女性性自由與其發生性關係,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
審理結果:大久保清於1973年2月被判處死刑,3年後執行死刑。
▲日本群馬縣1971年發生恐怖連續殺人案件。(示意圖/電影《頭文字D》劇照)
1971年春天,日本群馬縣發生多起年輕女性失蹤的案件,經過初步偵查,警方沒有得到什麼有利的線索,但是由於案發地點相對集中,目標群體也相對固定,於是警方決定併案繼續調查。調查一直在進行,直到群馬縣快進入夏季時,也就是最後一位當事人遭到殺害的時候。
1971年5月7日,群馬縣藤岡市一位上班族女性在家中留下了一張字條,字條內容是:「有人問我願不願意當他的畫作模特兒,我還是去當面拒絕一下好了。」之後她騎著自行車出門,隨後便失蹤了。
該名女性失蹤之後,她的哥哥一直在尋找妹妹的下落,直到在藤岡市內發現了妹妹的自行車,並且在自行車停放處附近,發現了一名開馬自達(MAZDA)新款跑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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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跑車真的太顯眼了,而該男人又開著跑車在妹妹的自行車附近不斷觀望,使得該男子看上去很可疑,所以哥哥決定上前詢問,不料該男子直接駕車逃跑。哥哥記下跑車的車牌號碼並報警。警方查到該男子是住在高崎市的大久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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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警方只是覺得抓大久保清回來例行問話,可能有助於調查,或者是他知曉失蹤女子的動向。但是,隨後大久保清的供述讓所有辦案員警都驚呆了,該案件也成了日本歷史上有名的大量殺人案件。
根據大久保清的供述,自1971年3月31日到1971年5月10日,包括5月7日留下字條的女性在內,他在群馬縣範圍內,已經用同樣手段強姦並殺害了8名16歲到22歲的女性,並將這些女性的屍體藏匿在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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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時的口供,大久保清說自己戴著貝雷帽、穿著襯衫,以畫家、美術老師、英文老師等身分為幌子,開著最新款的馬自達跑車,前後詢問了共計150位以上的年輕女性,以「願不願意當我畫作的模特兒」等非常巧妙的言語邀約女性,上車的女性有將近三成,實際50名左右,其中10名遭到大久保清強姦,而遇害的8名女性全部是因為反抗激烈,或是被發現想要乘機報警而遭到殺害並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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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多起殺人案,妻子卻從未發現
大久保清出生在當時日本社會較富裕的家庭中,從小父母就對他關愛有加,基本上要什麼給什麼。大久保清的學業成績不好,從小學到高中時期,學業成績基本上都在全班的末尾徘徊,學習方面沒有很出色的表現。但在另外一方面,大久保清卻似乎表現出某種「天分」。在高中的檔案紀錄裡,有這樣一句話描述大久保清的性格:「很會說話,擁有完美欺騙他人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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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中時期開始,大久保清就出現了對女同學惡作劇的行為,並且絲毫沒有隨著年齡增長而收斂的跡象。大久保清念完高中之後,沒有選擇繼續升學,而是開始幫家裡務農,同時做一些家電和農副產品的販賣生意,但是生意最終都不是很成功。
大久保清18歲時,出現第一次的犯罪行為。之後也比較頻繁的出現一些犯行,如輕度的盜竊、恐嚇,嚴重至強姦致傷等,其中包含不起訴案件4件、和解案件2件。由於其家庭條件不錯,所以哪怕在這種情況下,他依舊受到父母過度保護。而開始出現大量連續殺人的行為,則是在大久保清於1971年3月6日假釋出獄後不到一個月內。
值得一提的是,大久保清在不到30歲時(1962年)結婚,與妻子育有2個孩子,看起來他完美隱瞞了之前的犯罪紀錄。他的妻子與大久保清結婚這麼多年來,一直到1967年他入獄,都沒有發現他的真面目。
表演型人格障礙──愛引人注意、高度自我中心
首先,人格障礙的形成。大久保清由於父母的溺愛,在成長過程中發生了心理發展上的固定化,可能存在人格障礙的情況。他高中時期開始對女生惡作劇,而且這種情況並未在學習階段有所緩解。後期在審訊過程中,犯罪行為人表示這種行為產生的原因,是希望得到別人的重視和關注。
艾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在其著作《自殺論》(Suicide)中提出了「失範」的概念,而羅伯特‧金‧默頓(Robert K. Merton)則在其著作《社會理論與社會結構》(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中用「失範理論」來研究越軌行為。根據此概念,大久保清想要達到吸引別人注意的目標是合法的,但採取了越軌行為來突出自己,提醒別人自己的存在。
大久保清18歲開始有犯罪紀錄,其中的恐嚇犯罪說明他覺得自己的地位非常重要,並經常以自我為中心,這與成長過程中父母對他的養育方式有關係,沒有使他形成很好的對自我定位的認知,以至於成年後進入社會,他依舊以這樣的認知模式處理問題。可以判斷大久保清可能是表演型人格障礙。
其次,犯罪心理的獨特化。大久保清的整個犯罪生涯分為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都存在著犯罪心理的獨特化。首先第一個階段是18歲開始出現的犯罪,在他18歲開始犯下的6起犯罪行為中,強姦致傷這一項是在他連續強姦殺人之前的犯罪紀錄中最嚴重的,但是這6起案件的和解和不起訴,說明父母對他的極力袒護(無選擇性的包容)。
這種看上去正面、實則負面的回饋,加速了大久保清犯罪心理的完備速度,而且在潛伏期的焦慮感和後悔,在這樣的袒護下慢慢變得不強烈,慢慢形成犯罪心理的獨特化。對於之前已經發生過、記錄在案的罪行,大久保清可謂駕輕就熟,已經形成了自己一套手法和犯罪心理循環。
被保釋後,大久保清的犯罪生涯進入第二個階段,同樣也存在著犯罪心理的獨特化循環。在大久保清被保釋以後,其之前的獨特化結構依舊影響著他的思維和行為模式,所以他依舊在畸形的欲望面前,選擇透過犯罪手段滿足,開始了連續強姦殺人的犯罪生涯。剛開始的時候,大久保清沒有被逮捕,或者說一直都沒有被抓到,所以他的犯罪心理不斷強化,再犯時間開始縮短,程度開始加深,犯罪心理完全獨特化。但凡遇到有一點欲望需要發洩時,他就會想起用這種手段處理。
最後,內心矛盾激起的犯意。女性對於大久保清來說,不僅是他發洩性慾的對象,也是能夠和他共有他的想像時間、幫他滿足自己虛榮的工具。大久保清會覺得這些上了他車子的女性,都是被他虛構出來的職業和所開的新款馬自達跑車所吸引,而這種虛構的肯定感恰好就是他需要的。但是,一旦他從這一系列的幻想中走出,就必須面對不如意的現實情況,並且憎恨這些女性為自己帶來空虛感和墮落感,於是殺心即起。
加上她們的激烈反抗行為與想要報警的舉動,就更加堅定了他殺死這些看到他真面目的女人的心,因為他剛剛從監獄出來,肯定不想因為更嚴重的罪行再次被捕。
▲女性對於大久保清來說,不僅是他發洩性慾的對象,也是能夠幫他滿足自己虛榮的工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另外,表演型人格障礙給予大久保清的副作用,就是情緒很容易激動,特別是當別人不能順他的意或是無法滿足他的欲望時,就會出現爆發性的行為。但同時,他又急切渴望被理解和關注。
大久保清以為這些上了他車子的女性對他有好感、可以理解他,但是當他意識到自己只能透過強姦得到這些年輕女性時,這種現實打擊對於表演型人格障礙者來說是巨大的,所以就像前面所說的,為了彌補自己內心的空缺和墮落,加上還有一些女性激烈反抗,殺了這些女人就一了百了,她們的存在就是對他的一種侮辱。
*本文摘錄自《邪惡的20個樣貌:殺人、強暴、傷害、霸凌,那些「平常人很好呀」的人,怎麼瞬間變邪惡?你我心裡也有一兩個這樣的特徵》
作者: 張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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