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服儀大解禁 教育部明令不得因穿著懲處學生 資深師:多此一舉
繼高中生服儀解禁,教育部宣布最快108學年度,也就是這個暑假結束之後,國中生的服儀也要跟著解禁,聽到「解禁」兩個字,不免令人聯想到解禁前的服儀有著多麼大的桎梏跟不合理的要求,讓我們先來比較現行國中端的服儀規定和早期的服儀規定有哪些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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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換季:
以前都是由學校統一換季,一旦換季,就算寒流來了,你也只能穿短褲裙子到校,這樣的規定一點都不合理;現在學校早已不統一換季了,學生可以自行決定要穿長袖或短袖,要不要穿外套,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同樣的溫度有人覺得冷,有人覺得熱,冬天的時候,若是穿了學校的外套還不夠暖,外面再加上一件自己的便服外套,學校也不會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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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制服規定已比以前更寬鬆。(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二、服裝種類:
現在學生的服裝大概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制服、體育服跟班服,其中班服需徵得全班的同意才會製作,以前除了兩天的體育課之外,其他時間都要穿著制服,制服的材質不吸汗且材質較透,女生往往還要在制服底下再加一件衣服,為了怕走光,裙子底下還要再穿一件安全褲,夏天的時候,穿制服其實不太舒服,所以本校從善如流,只要班級服裝統一,沒有體育課的那一天,學生也可以穿著體育服或班服來學校上課。
我想說的是,在教育部宣布服儀解禁之前,某種程度來說,現在的國中校園針對學生的服儀規定已經相當寬鬆,早就廢除早年那些不合時宜的禁令了。但筆者對教育部頒布的新規定,有一句話實在不能苟同,那就是:「學校不能以違反服儀為由懲處學生。」對此,教育部說明規定未來學生違反服儀規定,校方僅能以正向管教、口頭糾正、通知監護人等方式進行相關處置。
▲教育部頒布的新規定,學校不能以違反服儀為由懲處學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目前老師管教學生的手段,只剩下記過跟罰站或靜坐,學生屢勸不聽之下,老師才會動用校規記過,也就是說記過是老師管教學生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怕記過的學生也不少),今天教育部把違反服儀規定的處罰權限縮到只能正向管教、口頭糾正跟通知監護人,要是遇到調皮搗蛋,家長又不管的學生,老師就只能眼睜睜的看他每天穿便服來學校嗎?老師口頭勸導無效,又不能記他過,對其他守法的學生公平嗎?會不會以後學生拿著雞毛當令箭,都不想穿制服,於是家長花了好幾千塊買的制服,三年就只穿那麼幾天。
服裝解禁是好事,早在教育部宣布之前,學校端早已經在考量學生的舒適度、保暖、容易辨識學生身分等大原則下,訂定出一套合乎時宜的服儀規定。然後今天教育部突然跳出來,舉著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意見的大旗,訂定出一套讓基層老師及家長錯愕的教育部版本的服儀規定,未來大家看到國中生穿制服上衣,運動短褲配長筒襪,千萬不要覺得錯愕,因為這樣的服裝是符合教育部版本的服儀規定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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