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出」不等於性服務!海客帶出場看電影賞夜景 酒店小姐:是買時間不是買人

文/土狗妹

每次看到酒店小姐被「框」出場性侵的新聞,就覺得很無奈,一方面是為了有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很難過,一方面是被新聞下面「帶出場還不能幹?」、「一定是價錢沒談好」、「越想越不對勁」、「奧梨假蘋果」、「婊子還想立牌坊」的留言蠢到翻白眼。

某些人,對「框」有很大的誤解。

酒店裡說的「框」,是指直接包下小姐特定的時間。其實最單純來說,功能有兩種:把小姐找過來或留下來、帶小姐出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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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到店家找自己認識的小姐,但小姐目前在服務其他客人,想要把該名小姐找過來,如果用點的,遇到對方喊加點,就只能喊框了;或是有其他客人想點走正在服務自己的小姐,加點後對方又喊框,如果這時前桌喊框,效力是優於後桌的。看起來很複雜,但簡言之,就是把小姐留在自己身邊的一種方法。

而「框出」的定義和內涵,就值得深入討論了。

酒店小姐的工作場所,一般情況下會限制在店家裡面,如果客人要帶小姐離開店家,無論是要到林森薇閣、信義威秀還是高家米苔目,都需要「框」了才能帶出去。

若只是出去一下,像是吃個飯、逛逛街、到其他店續攤,或是去做運動,通常都是買小框;但如果是要去陽明山看夜景,或是看完電影還要吃個飯,就會框比較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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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些客人會直接買下小姐接下來的上班時間,直接讓小姐可以下班回家,或在開店前直接買全場,讓小姐當天可以不用上班、在家休息,或是直接約在店外面碰面。既然有各種可能,所以,「框出」並不代表性行為發生的必然性。

說真的,就算今天真的框到飯店、框到家裡,也不代表小姐真的有和客人談好要發生些什麼事。沒說要給吃,一塊香噴噴的牛排擺在眼前、一伸手就能拿來吃,難道可以不先問物的所有人,想吃就吃嗎?


▲花錢把酒店小姐「框出」並不代表性行為發生的必然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無論有沒有在賣、不管有沒有錢,還沒得到同意之前,不能吃就是不能吃。這在一般人的生活經驗裡面,並非很難理解的事情吧,為什麼到了性上面就突然都不懂了?就算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也不一定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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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酒店小姐,只是一般人所謂的良家婦女,和對方進飯店、回家裡,甚至喝了酒或穿著清涼,又代表什麼呢?女生暗示男生想發生關係嗎?如果我們的社會依然鼓吹著「衝了是禽獸,不衝是禽獸不如」的論調,這類事件就不會有停止的一天。

男人們,女人沒有主動提出邀約或同意發生關係,請尊重他人也「保護」自己,不要逞一時之快換牢獄之災或花錢消災。

當然,女人有性慾望的時候,也可以勇敢的說出來,不要偷偷暗示又覺得對方沒有衝一發就很不man。沒有得到明確的同意就恣意妄為,這樣的「man」,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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