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夜屠夫」割性器做標本 忍不住拍攝殘肢..沖洗照片被逮捕

※檸檬貼心提醒,本文為重大案件回顧,內容恐引起不適,請斟酌觀看。

1982年8月,香港尖沙咀一間照片沖洗店,出現大量女性器官標本的特寫,沒多久,一名男子前來領取照片,馬上被埋伏員警逮捕,他就是香港連環殺手林過雲,又被稱為「雨夜屠夫」。

警方後來在林過雲的住處中,還發現了錄下肢解過程的錄影帶、女性衣物,更驚人的是角落幾瓶不起眼的罐子裡,竟然裝著從女性身上割下的性器官,浸泡在防腐藥水中。

1955年出生的林過雲,25歲那年轉職做夜間計程車司機,同一時期,林過雲展現對攝影濃厚的興趣,喜好研究攝影技術,甚至加入攝影社團。

1982年2月,林過雲開始犯案,他專挑雨夜中落單的女乘客,先將被害人載往偏僻的地方,迷昏殺害後肢解屍體,並割下器官,如乳房、陰部、盤骨等部位作為紀念品。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1982年2月至7月之間,林過雲總共殺害4名女子,包含下班與朋友酒聚的舞女陳鳳蘭、凌晨收工的收銀員陳雲潔、上大夜班的清潔工梁秀雲,以及參加謝師宴的17歲女學生梁惠心,梁惠心也是唯一被林過雲強姦後再殺害的受害者。

更變態的是,每次作案後,林過雲就像著迷般,為殘肢拍攝多組照片,甚至拿到相館沖洗。據說,林過雲習慣去尖沙咀一家相館,因為他與那裡的店員張仔(化名)熟識。

林過雲向張仔表示,這些照片都是他在太平間兼職攝影師的作品,為醫療教學之用。張仔不疑有他,且為了不嚇到其他同事,每次都親自為林過雲沖洗照片。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然而,有些事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有次,林過雲要求放大幾張器官的特寫照,好巧不巧,相館儀器突然故障,張仔於是將底片送到旺角分店沖洗。

旺角分店店員一看底片發覺不對勁,通報上司後決定報警,事情才曝光。而這些照片最後也成為關鍵證據,承辦法醫馬宣立表示,林過雲的攝影技術非常好,「很穩、很清楚」,也因為如此,其中某張林過雲摸著遺體的照片,被警方放大後,確認為他的指紋。

關於林過雲為何要留下「證據」,外界推測林過雲本性傲慢,拍攝照片是為了紀念自己的「豐功偉業」。然而法醫認為,林過雲根本沒把那些殘肢當做人,而是將焦點放在自己的攝影技術、畫面佈局與呈現。最後,這些影帶與照片在結案時已全數被銷毀,只保留部分器官作為法警的教材。

1984年8月,香港最高法院開審,林過雲被判終身監禁,目前還關押在石壁監獄服刑。據說,現年64歲的林過雲沉默寡言、獄中表現良好,自2018年起,多次積極申請假釋,但因考量社會憂慮,香港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決定不予假釋。

VIA Wikipedia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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